欠繳國道通行費「最慘財產被拍賣」 欠費2萬元以下4大超商可補繳
▲若逾期仍未補繳國道通行費,高公局將寄送雙掛號補繳通知單;如逾期仍不繳納,則依法開罰,每日之欠費另處300元罰鍰。(圖/記者林敬旻攝)
民衆欠繳通行費經催繳及開罰仍未繳納,高公局依法移送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前會寄送印有條碼之傳繳通知書,收到通知書之民衆在期限內可至超商繳款。高公局提醒,「這是真的」,不是詐騙;若置之不理,將會被扣薪、扣存款或財產被查封、拍賣。
先前一名43歲陳姓男子因欠繳1.8萬元交通違規罰單長達4年多,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將他名下位在基隆市的3層樓透天厝(市價約250萬)查封法拍,陳男認爲不合理提出陳情,其母親更是爲此下跪喊冤,引發社會譁然。
▲國道通行欠費在2萬元以下,都可到全臺各大超商繳納。(圖/記者陳家豪攝)
爲加強服務民衆,高公局去年11月起與行政執行署合作,增加對通行欠費金額在2萬元以下者,提供可於繳納期限內持執行分署寄發印有條碼之傳繳通知書,至全國各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及美廉社)繳納之便民措施,免除後續遭扣薪或查封財產之困擾。
不過,若欠費金額逾2萬元者,則仍需至執行機關或移送機關繳納;或以購買郵政匯票寄至或逕以指定帳戶匯款至移送機關。
高公局表示,用路人於通行國道後,均有一段自動繳費期,如逾自動繳費期,ETC建置營運公司將以半個月爲週期寄送平信繳費通知單,若逾期仍未補繳通行費,將寄送雙掛號補繳通知單,用路人需補繳原通行費及50元雙掛號作業處理費;如逾期仍不繳納,則依法開罰,每日之欠費另處300元罰鍰。
呼籲民衆,國道通行費應於通行當下主動繳交,建議用路人可申辦銀行自動轉帳儲值,除可享帳戶足額通行費9折優惠外,又可以避免衍生後續補繳、逾期罰單及遭強制執行等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