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員工、勞工董事勾結廠商收賄款 監院糾正中油

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洪姓事務員、該部經理張子房及勞工董事陳枝章陸續爆出收受廠商賄賂狀況,監察院今糾正中油,指出中油公司在內控制度及員工法治教育上均有不足,核有嚴重疏失。(蔡雯如攝)

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洪姓事務員去年被爆出,長期勾結不肖廠商使用不實收據覈銷,詐領小額採購款項後,再與廠商平分,另外該部經理張子房及勞工董事陳枝章,也以「顧問費」等名義,收受某廠商金錢報酬,提供廠商得標或順利履約所需的協助。監察院今糾正中油,指出中油公司在內控制度及員工法治教育上均有不足,核有嚴重疏失。

監委王麗珍、葉宜津、蔡崇義指出,中油公司長期疏於小額採購案件內部控制風險管理,未依規定辦理該項業務人員的輪調,主管人員也未善盡人員職務交接後,申辦撤銷其電腦作業權限職責,導致洪員能勾串廠商開立不實收據,甚至盜蓋驗收人及主管職章。

監委進一步發現,中油煉製事業部大林廠2021年小額採購案,有集中特定廠商採購,且部分品項採購累計金額達採購法所定的公告金額或已超過小額採購金額的狀況,但仍使用分批採購或零星報銷辦理採購,員工代墊小額採購款項金額也有偏高狀況。

監委指出,洪員案爆發後,中油雖有發函要求所屬單位在辦理小額採購時,於履約期間需不定期檢視廠商營運狀況,但煉製事業部今年8月案件查覈中,發現所屬單位並未落實,且查覈覈銷資料,仍發現部分交易廠商屬「停(歇)業」狀態,未見中油進一步查明交易的真實性。

監委認爲,中油員工雖多爲勞工,但是辦理採購業務人員仍屬於刑法上的公務員,中油公司未有防範泄漏採購案件的作爲,像是在採購關鍵資料加註密件或保密警語,也未於開會前宣達保密規定等積極措施。另外,中油對廠商申請假日施工具有「高度裁量權限」,缺乏相關配套措施,導致陳枝章得以憑藉其「董事會採購審議小組」成員的身分,收受賄賂。

監委建議,對於上述假借權限收取回扣或對價等狀況,中油公司雖研擬相關措施,仍應持續檢討其成效外,也需加強員工教育訓練避免誤觸法網,另外採購法2019年已修正,但中油未即時配合工程會修正採購契約範本,導致契約範本與履約管理仍援引舊法。

監委也指,部分採購案件屬可預見的例行性汰換維修,且爲「原有采購之後續維修、零配件供應、更換或擴充」性質,原來建案卻未納入後續擴充事項,因此須辦理限制性招標洽特定廠商辦理議價,但類似採購案應是預見其辦理期程,經查部分案未留有充足時程,充分審查、議價及完備履約、驗收程序等,應一併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