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盜案嫌犯借提出庭竟衝撞咬傷法警 判賠12萬

強盜案嫌犯被借提出庭,竟衝撞及咬傷法警,判賠12萬元。(資料照片)

楊男因強盜案去年被借提押解到臺中地院出庭,法官庭訊後諭知還押、法警趨前上手銬時,他竟推開、衝撞法警,法警聞訊協助壓制,他奮力掙扎,還咬法警,導致5名法警掛彩,其中,魏姓法警受鼻骨骨折、擦傷等傷害,法官被依傷害罪判楊徒刑5月;魏提起民事求償,法官判賠12萬2543元確定。

楊男因涉犯強盜被羈押在臺中看守所,2022年1月25日被押解到臺中地院,與另名被告吳男出庭,庭訊在下午3時15分結束,法官諭知還押後,阮姓及魏姓法警上前要幫楊戴上手銬,楊突然推開阮,還將鐵椅推向他;轉身再衝撞魏,導致魏撞牆。

多名法警聞聲前來協助壓制,楊男仍不斷掙扎,還張口咬傷法警,最後被上銬解押回臺中看守所。法庭上被告與法警混戰中有5名法警掛彩,其中,魏姓法警鼻骨骨折及擦傷、頭部鈍傷,其他法警各手臂抓、擦傷;頭部鈍傷、頭皮撕裂傷;手部開放性傷口;拇指扭傷等傷勢。

楊男辯稱,他無意攻擊法警,只是覺得自己很無辜,氣不過同庭吳男,要繞過去打他,可能因此撞到法警。法官不採納楊說法,依傷害罪判刑5月。

魏姓法警對楊男提起民事求償控訴,他因受傷動了2次手術,共住院4天,手術都在鼻腔內放置棉條,各花1周治療,期間只能用嘴呼吸,造成生活極大不便,而且,術後有暈眩感及嘔吐。

臺中地院簡易庭法官認定醫藥費2萬2543元及精神撫慰金10萬元,判賠12萬2543元。楊男不服,以精神撫慰金太高提起上訴,臺中地院判決駁回,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