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決伏法 陳金火捐肝、腎、眼角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務部長曾勇夫20日簽署死刑犯曾思儒洪明聰黃賢正陳金火廣德強與戴德穎執行令,21日晚間執行完畢。雖有3人願意捐贈器官,但是隻有陳金火完成器捐,預計能救5位病患

死囚陳金火執行死刑後,頭包着紗布,戴着維生器;就這樣在晚間8時左右,從刑場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進行器官摘除。院方透露,陳金火將捐出肝臟、2顆腎臟骨頭眼角膜,最少可以造福5人。

爲不造成器官受贈者心理壓力醫院不願說明器細節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黃美娜表示,由於國際人權組織相當關注臺灣執行死刑的動態,因此醫院方面必須對器官摘除的過程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