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沃草執行長柳林瑋被控業務侵佔等案,臺北地檢署2月間將他緩起訴,須支付國庫新臺幣40萬元及義務勞務60小時後,依職權送臺灣高檢署再議,高檢署日前駁回再議案,全案確定。
柳林瑋去年6月在社羣網站臉書表示,任沃草公司代表人及執行長期間,在財務管理上發生重大錯誤,辭去公司一切職務;柳林瑋後來遭公民團體告發涉詐欺等罪。
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認定柳林瑋私募30萬元,帳目交代不清,給予緩起訴,全案依職權送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再議後,高檢署認爲無違誤,駁回再議,柳林瑋獲緩起訴確定。
北檢說,收到相關卷證後,後續由執行科檢察官傳喚柳林瑋到案執行繳錢,並將指定義務勞務內容。105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