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假借打掃值班室偷竊遭逮 法官判免刑:心智只有7歲
陳姓男子在醫院擔任清潔員時,被發現翻找醫師揹包,被依竊盜起訴,臺中法院依彰基精神鑑定認他心智只有7歲,加上並未偷盜得逞,依犯竊盜未遂判處免刑。(資料照片)
臺中25歲陳姓男子在擔任欣中清潔公司外派至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清潔人員期間,於去年(2023年)在醫師值班室因翻找郭姓醫師揹包被發現,經報警檢方以竊盜罪提起公訴,臺中地院審酌醫院鑑定陳男心智只有7歲,且目前失業,母親打臨工,家庭經濟狀況不佳,加上並未偷盜得逞,依犯竊盜未遂判處免刑。
陳男在醫院擔任清潔人員時,去年5月22日上午7時40分,進入中國附醫立夫醫療大樓12樓醫師值班室,當時郭姓醫師正在裡頭休息,陳男表示要掃廁所,郭即走出值班室,未料郭回到值班室竟看到陳男在翻找他的揹包,陳男當場向郭表示,「對不起,我下次改進」,並未得逞。
但因竊盜罪並非告訴乃論,陳男被依法移送並遭檢方提起公訴,臺中地院審理時,陳男承認偷竊行爲不對,也知道不能隨便翻找他人物品;法院審酌陳男經彰化基督教醫院精神科精神鑑定,有中度智能不足心智缺陷,心智年齡不會超過正常7歲的兒童,對於現實的認知與多數中度智能不足者相同,通常只有表淺的認知。
另,法院也考量,陳男母親爲越南華僑,經由仲介婚配後來臺與被告父親結婚,但陳父長年酗酒且無穩定工作,父母已離異,現又因酒駕服刑中,陳母從事臨時工,而陳男在發生該案後也被解僱,目前從事回收工作,仍仰賴母親每天提供零用金,衡量被告犯罪動機、手段、前科素行、家庭經濟狀況等情況,臺中地院法官認被告犯罪情節輕微,顯可憫恕,免除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