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防疫專案延長 外交部3/1起調整外籍人士來臺規範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4日宣佈,原定實施至2月28日的秋冬防疫專案,確定將持續執行,惟調整入境規範。對此,外交部爲配合3月1日起調整外籍人士來臺規範,除觀光、一般社會訪問以外,因其他事由欲來臺者,得備妥相關應備文件,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至於學生就學及研習中文方面,則依教育部規定辦理,不過教育部目前僅開放學位生及先修華語的外交部臺灣獎學金受獎生。
外交部表示,爲確保國內防疫安全,搭機入境,或經我國機場轉機的旅客,應出示「表定航班時間」(Flight schedule time)前3天內的新冠肺炎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及預先以手機完成「入境檢疫系統」線上健康申報,並切結入境檢疫14天的居所符合相關規定(防疫旅宿或1人1戶居家檢疫)。不過,以上規範會視疫情變化,外交部將隨時調整公告。
另外,爲替民衆解惑,外交部列出8個常見問題:
第一,目前外籍人士可以來臺的事由共有哪些?
外交部表示,自本年3月1日起,除不開放觀光、一般社會訪問以外,因其他事由欲來臺者,得備妥相關應備文件,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但就學及研習中文則按教育部規定辦理(目前僅開放學位生及先修華語之外交部臺灣獎學金受獎生)。
第二,外籍人士目前仍不得以「觀光」(包含一般社會訪問)事由來臺,請問何謂「一般社會訪問」?可否舉例?
外交部指出,一般社會訪問是指與「觀光」目的無明顯差異的參訪活動,舉凡開放一般大衆參加、國內無負責接待窗口,或是無明確親屬關係的社交活動或私人邀約,皆屬一般社會訪問的範圍。如:來臺訪友、參加婚宴、觀賞體育賽事、演唱會或表演節目、參與節慶文化活動等。
第三,外籍人士可否以「探親」爲由申請來臺?
外交部解惑,可以,但來臺短期探親的外籍人士,可備妥明確的親屬關係證明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來臺,或是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有效簽證來臺後,檢具前述證明文件,由移民署國境查驗人員認定是否准予入境。
第四,外籍人士是否仍可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來臺就醫(含陪同就醫)?
外交部迴應,必須先向衛生福利部申請覈准函後,再由申請人(就醫者及陪同就醫者)持憑該覈准函及相關證明文件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第五,我國何時開放外籍人士來臺就學及研習中文?
外交部表示,有關開放外籍人士來臺就學及研習中文的時程由教育部統籌規劃,目前該部僅開放學位生及先修華語之外交部臺灣獎學金受獎生來臺,研習中文則暫未開放。
第六,我國何時放寬外籍人士來臺觀光(包含一般社會訪問)?
外交部指出,是否針對外籍人士入境管制措施作進一步調整,將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評估全球疫情狀況後決定。
第七,外籍人士倘原本即適用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來臺,且來臺事由並非「觀光」(包含一般社會訪問),疫情期間是否仍可以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來臺?一定要申請特別入境許可嗎?
外交部解答,一、我國目前針對外籍人士實施的入境管制措施,是針對「來臺事由」進行限制,並無取消各國國民原本的簽證待遇。惟擬以免簽證或落地簽證方式來臺的外籍人士,仍須視各航空公司於疫情期間所訂的登機規定及政策。另抵臺時必須檢附相關佐證文件,由移民署國境人員查驗認定是否准予入境。
二、如果無法判斷所持的佐證文件是否完備或符合入境的條件,建議於來臺前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第八,外籍人士可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覈」(有條件式免籤)來臺嗎?
外交部迴應,不行。「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覈」(有條件式免籤)是提供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觀光旅遊的簽證便利措施,不符合特許入境的事由,故疫情期間外籍人士不適用申請此項措施來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