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電動二輪車違規!彰化4天開罰210件
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上月底上路,彰化監理站提醒,未依法領用牌照上路經查獲者,最重處3600元罰鍰。(彰化監理站提供/葉靜美彰化傳真)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上月30日起須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才能合法上路,彰化監理站與警方也在同日於各熱點展開專案稽查,彰警統計至3日止共取締210件,其中以未依規定領用牌照有134件最多,而根據監理站的統計,微型電動二輪車以外籍移工使用人數最多,彰化縣政府爲此特別印製五國語言圖卡加強宣導。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在上月30日正式納管,所有車主必須完成強制汽車責任險的投保,並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驗車及掛牌手續,才能合法上路,未依法領用牌照上路經查獲者,可處1200~3600元罰鍰,若車輛已經型式審驗合格,將當場移置保管;若未經型式審驗合格,則將沒入。
彰化縣政府印製中文、泰文、越南文、印尼文及英文等五國語言圖卡,加強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彰縣府提供/葉靜美彰化傳真)
彰化縣警局統計從11月30日至12月3日止,微型電動二輪車取締件數共210件,違規前三項分別爲未依規定領用牌照有134件、違規停車有35件、雙載有14件。
彰化監理站統計,自111年11月開始至今年10月底,彰化縣已掛牌登記19290輛微型電動二輪車,統計領牌資料,本國籍領牌人數達12835人佔66.54%,外國籍領牌人數達6185人佔32.06%,主要使用族羣以外籍移工、銀髮族、在學學生等3類最多。
彰化縣政府鑑於縣內外籍移工中,有許多人以微型電動二輪車作爲通勤工具,特別推出五國語言的宣導圖卡,除了中文、英文外,也特別製作泰文、越南文、印尼文的宣導圖卡,期望達到「人人看得懂」的宣導效果,協助來臺工作的外籍朋友熟悉並遵守新法規,在便利騎乘的同時,也能確保符合相關法令規範,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