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騎微電二輪車違規多 金門警方加強取締
金門恢復陸客觀光後大部分自由行陸客均自行租賃微電車代步遊玩,不少陸客違規騎車造成交通亂象,警方已加強取締。(圖/金門縣警局提供)
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已於11月30日起正式上路,金門地區恢復陸客觀光後,大部分自由行陸客均是自行租賃微電車代步四處遊玩;但由於兩岸法規有所不同,有不少陸客違規騎車、並排亂竄造成交通亂象,引發諸多民怨。爲維護用路人安全,金門警加強取締,根據縣警局交通隊統計,違規件數從新制實施起至12月10日止,已於金城市區取締陸客違規件數計14件,其中未戴安全帽2件、乘坐人數超過規定9件、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2件,以及騎車時使用行動電話1件。
金門縣警局說明,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規定,車輛必須經過「登記」、「領牌」及「投保」後纔可上路,如未依規定領牌行駛,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以最高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若爲未經型式審驗合格者,更直接沒入車輛。提醒地區民衆尚未完成領牌者,除不得行駛外,亦需儘速完成領牌作業,以免違規受罰。
縣警局強調,除持續對微型電動二輪車各項違規行爲嚴格取締外,更呼籲地區鄉親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注意,包括「年滿14歲纔可駕駛」、「禁止雙載」、「禁止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行駛速率不得超過每小時25公里」及「配戴安全帽行駛」等基本規範。
此外,爲避免地區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驟增,縣警局已責由各分局、交通隊及保安隊針對熱門觀光景點、市區主要路段及大型商場附近等較容易出現慢車區域加強取締;同時透過地區戶外媒體、電視牆、小三通船班及水頭商港旅客通關大樓等處,播放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規定及騎乘安全影片,並結合縣府觀光處微信公衆號等多元管道,向縣民及陸客強力宣導新制規定,期以在活絡地區觀光之餘,也能減少微電車違規情事,確保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