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股權市場試水“專精特新”專板:創投項目投資退出新路徑?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陳植 上海報道
爲了進一步拓寬“專精特新”企業投融資渠道,多地股權交易中心正積極試水推出“專精特新”專板。
3月25日,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推出了“專精特新”專板,首批162家企業集體入駐。
兩天後,江蘇省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專精特新”專板正式啓動,吸引561家企業集中登陸江蘇“專精特新”專板。
此前,北京股權交易中心負責運營的北京“專精特新”專板也投入運營,力爭到2025年底,培育企業累計超過1000家。
越來越多區域股權交易中心紛紛試水“專精特新”專板,也吸引衆多創投機構的關注。
一位國內創投機構負責人向記者透露,在“專精特新”專板,創投機構一面可以找到更多高新技術初創企業進行評估投資,一面“專精特新”專板將推動掛牌企業持續優化信息披露與公司治理架構,也能減少創投機構的盡職調查工作量,提升股權投資效率。
他直言,多數創投機構還會將“專精特新”專板視爲“項目退出”的新渠道——通過“專精特新”專板運作企業股權轉讓,給創投機構實現項目退出帶來更多的靈活性與操作選擇。
記者多方瞭解到,由於區域股權交易中心“專精特新”專板與北交所等證券交易所建立“綠色通道”等合作機制,不少創投機構還希望投資企業能以此更快登陸資本市場,實現IPO退出。
一位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人士向記者表示,此次面世的上海“專精特新”專板,將是一個服務科創型、創新型以及具有“專、精、特、新”屬性或發展潛力的優質中小企業的資本市場板塊。它可以將更多、更早期、更前沿的專精特新企業,以及具備“專精特新”發展潛力的優質企業納入證監會的關注視野,幫助拓寬上市公司選拔底座,穩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通過加強多層次資本市場聯動,爲深化註冊制改革發揮積極作用。
創投項目投資退出的“新選擇”
設立“專精特新”專板,正成爲越來越多區域股權交易中心的共同選擇。
這背後,是隨着經濟轉型發展,各地都不斷涌現大量高新技術初創企業,需要大量融資支持它們發展。“專精特新”專板將有助於提高這些高新技術初創企業的信息披露程度與公司治理能力,從而吸引銀行、創投等各類資本提供資金扶持。
一位中部地區股權交易中心人士告訴記者,目前他們也在借鑑北京、上海、江蘇股權交易中心的“專精特新”專板運作規則,力爭儘早推動當地“專精特新”專板落地。
記者獲悉,目前多數區域股權交易中心擬建設的“專精特新”專板,主要借鑑北京股權交易中心的“專精特新”專板模式。
具體而言,北京“專精特新”專板的准入機制,分爲基礎要求與分層要求。
所謂基礎要求,即企業需要滿足在當地設立、有規範的治理結構、最近一年的財務會計報告沒有虛假記載、沒有處於持續狀態的違法行爲等要求。
分層要求則根據“孵化層”、“規範層”、“培育層”設定不同准入門檻。
“孵化層”的掛牌企業應屬於高新技術企業或創新型中小企業,且主營業務收入佔總營收達到50%以上。
“規範層”掛牌企業應是專精特新企業、或獲得B輪以上私募股權融資的企業。
“培育層”掛牌企業應是“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或納入地方政府支持上市的後備企業;以及營收、淨利潤兩項指標達到滬深北交易所或新三板創新層指標50%以上的企業;擬進入上市輔導期的企業。
上述中部地區股權交易中心人士向記者透露,爲了擴大當地“專精特新”專板的企業數量規模,他們正鼓勵當地創投機構支持不同成長期高新技術初創企業入駐。
在他看來,不少創投機構對此也頗感興趣,因爲他們認爲,投資企業入駐當地“專精特新”專板,一方面能進一步提升企業公司治理架構與信息披露程度,爲企業獲取新的股權投資資金創造良好條件,另一方面鑑於當地股權交易中心與北交所等機構簽訂綠色通道等合作協議,若投資企業業績成長良好且符合上市條件,可能借助這個綠色通道能儘快上市,令創投機構早日實現項目退出。
“目前,我們也在關注區域股權交易中心'專精特新'專板的企業股權交易活躍度,制定更細緻的項目退出方案。若'專精特新'專板的企業股權交易相當活躍,不排除我們會通過這個渠道先套現部分企業股權,返還給LP以爭取他們對新基金的出資。”前述創投機構負責人向記者直言。目前,他們仍以推動投資企業藉助“綠色通道”,早日登陸背膠搜等資本市場,作爲項目退出的主要策略。
另一位創投機構投資總監告訴記者,“專精特新”專板的另一個好處,是創投機構的投資方式變得更加靈活。受當前創投市場低迷影響,他們一時之間也囊中羞澀,難以滿足部分投資企業的融資需求。因此,他們正支持投資企業入駐“專精特新”專板,聯合當地股權交易中心與銀行進行溝通,由後者先提供信貸資金解決企業的資金週轉問題,等到創投機構完成新一輪募資再追加股權投資並償還銀行貸款,如此企業技術研發與業務拓展將變得更加穩健。
“只要投資的高新技術初創企業業績持續高成長,我們也有底氣完成新的募資並不斷增加股權投資。”他直言。
創投“青睞”認股權綜合服務試點
在積極佈局“專精特新”專板之際,區域股權交易中心也在試水認股權綜合服務。
所謂認股權,是指企業與創投機構、銀行機構約定,後者在未來某一時期有權利認購一定數量或一定金額的企業股權。
這種做法,通常會出現在兩種場景,一是銀行的投貸聯動,即銀行在提供一定額度過橋貸款時獲得企業的認股權,有權利在未來某個時間點(通常是企業後續股權融資時),按照約定價格認購企業股權;二是創投機構的私募信貸,即創投機構在向企業提供私募信貸資金時,也會與企業約定相應的認股權——若未來企業業績增長達到一定條件,創投機構有權利將這筆私募信貸資金按照約定的債轉股價格,轉化成企業股權。
記者獲悉,在歐美市場,認股權在私募信貸、銀行投貸聯動領域相當普遍,這一方面有助於創投機構與銀行獲得更高的投資回報,另一方面也賦予創投機構與銀行更大的股權債權切換選擇權,有助於降低自身投資風險。對不少高新技術初創企業而言,他們也願意接受認購權,因爲他們也對企業股權處置擁有更大的靈活性。
去年10月,證監會批覆同意在上海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認股權綜合服務試點,這也是全國第二個認股權綜合服務試點地區。
在獲得認股權綜合服務試點後,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積極推動認股權業務發展。截至目前,已有19單認股權在上海認股權綜合服務試點平臺落地項目。標的企業都是醫療器械、新能源、數據科技、信息技術等行業的優質科創企業,其中近70%爲小巨人、專精特新、高新技術和國家級科技型中小企業。
與此對應的是,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也探索出“銀行+認股權”、“銀行+產業園區+認股權”、“銀行+擔保+認股權”、“產業園區+認股權”等多種業務模式。
一位上海地區創投機構合夥人告訴記者,目前他們也與銀行正探索認股權交易的可行性。即銀行在開展投貸聯動後,可以將企業認股權轉讓給創投機構實現“項目退出”,但目前銀行如何轉讓“投貸聯動”企業的認股權,仍需相關扶持政策與操作細則的出臺。
在他看來,認股權交易,有時對創投機構獲得某些“熱門”高新技術企業股權投資額度有着重要的推動作用。具體而言,當某些“熱門”高新技術企業開展新一輪股權融資時,往往會出現衆多創投機構爭奪投資份額的狀況。此時創投機構若能拿到此前企業投貸聯動所給出的“認股權”,無形間就等於“搶到”相應的企業股權認購額度。
記者注意到,爲了擴大認股權綜合服務試點,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正聯合更多銀行與產業園區共建“服務生態”。
近日,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北京銀行、光大銀行、上海銀行、上海農商銀行、大連銀行等9家銀行,寶山技術轉移公司、楊浦同濟科技園和新微創源孵化器等3家產業園區和孵化器,分別與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簽署認股權合作協議,進一步推進認股權綜合服務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