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動法戰時列管媒體 江啓臣:平時要造冊?

國防部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新增戰時管制新聞人員的條文引起熱議。(示意圖/資料照片)

國防部2月21日預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正草案,草案指戰時將列管媒體。對此,國民黨立委江啓臣質疑,修法一旦通過,平時動員準備時期這些事業、人員將全數造冊納管,是否符合憲政制度中之比例原則,這是否就是把「數位中介法」借殼上市?

江啓臣批評,國防部是否藉全民防衛動員法修法,行管制媒體之實?依現行「動員實施階段大衆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大衆傳播事業指出版事業及廣播電視事業,從業人員指大衆傳播事業之新聞從業人員,包括新聞採訪、撰述編輯、編譯、編審及其他相關工作之人員。

江啓臣指出,修法一旦通過,平時動員準備時期這些事業、人員將全數造冊納管,是否符合憲政制度中之比例原則,即國家的權力行使若有侵害人民之必要時,應以最適當、最小侵害的方法爲之。 若以防止不實訊息爲由,現行已有相關法令管理惡假訊息,於全動法修法中再加強對相關人員的管制作爲,是否必要,政府應清楚說明,否則將難逃數位中介法借殼上市之嫌。

江啓臣也質疑,國防部2月21日預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正草案,看似廣徵民意,實則僅14天可表達意見,而這14天內,還包含一個四天連假及一個週末,因此真正僅給予社會大衆8天的時間討論,提案表達意見,恰好符合至少需公告7天的最低要求,大幅縮短人民參與的時間與空間。但是,有這麼趕嗎?現行法已無可依循嗎?

而相較109年國防部預告辦理「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制定案,公告期間爲60天。江啓臣批評,難道,給予民衆優惠待遇的事可以慢慢來,限制人民權利的法律,就必須用最短的時間完成?

江啓臣表示,如此倉促,是否就是爲了這會期送到立法院,藉由執政黨優勢強勢通過?全民動員乃事關全民權益,更涉及衆多行政機關、部會執掌、地方政府執行,甚至包括徵用民間資源、人力、物資等,涉及範圍之廣,豈可草率行事。國防部應對全民講清楚,而非躁進修法,明修棧道,暗渡陳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