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推行!個人養老金制度探索默認投資模式,機構預測年規模將達1563億元
12月12日,人社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金融監管總局、證監會五部門發佈《關於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通知》(下稱《通知》),自12月15日起個人養老金制度從36個先行試點城市(地區)推開至全國。
第一財經瞭解到,12日上午,人社部組織召開了個人養老金制度全面實施動員部署大會,會議圍繞《通知》內容對參與機構提出了相關要求。
隨着個人養老金制度推行至全國,個人養老金產品擴圍、探索開展默認投資服務、新增提前領取個人養老金情形等相關政策將進一步完善。
國債、指數基金納入個人養老金產品
在優化產品供給角度,《通知》要求,要豐富產品種類,在現有理財產品、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的基礎上,將國債納入個人養老金產品範圍。將特定養老儲蓄、指數基金納入個人養老金產品目錄,推動更多養老理財產品納入個人養老金產品範圍。
《通知》還鼓勵金融機構研究開發符合長期養老需求的個人養老儲蓄、中低波動型或絕對收益策略基金產品等金融產品,合理確定個人養老儲蓄的期限和利率。
根據人社部等五部門在2022年發佈的《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自主選擇購買符合規定的儲蓄存款、理財產品、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實行完全積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可供參加人選擇的個人養老金產品已有857只。其中,儲蓄產品466只,基金類產品200只,保險類產品165只,理財類產品26只。
證監會同日發文表示,證監會根據要求及時優化產品供給,將首批指數基金納入個人養老金投資產品目錄,並表示後續將強化個人養老金投資公募基金業務監管,督促公募基金管理人持續提升管理和服務能力,更好支持個人養老金高質量發展。
證監會數據顯示,公募基金行業作爲資本市場的專業機構投資者代表,目前已受託管理各類養老金資產超6萬億元,創造了良好的長期收益,積累了豐富的管理經驗。
探索默認投資服務
據第一財經多方瞭解,試點兩年多來,個人養老金“開戶熱、繳存冷”的問題一直備受關注。綜合來看,繳存偏冷有多方面原因,主要包括稅優政策門檻和力度設定待優化、賬戶資金流動性較低、產品數量多且同質化嚴重不利於選擇、產品收益率不具備明顯優勢等。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此次明確,要探索開展默認投資服務。文件稱,金融機構依法依規開展個人養老金投資諮詢服務,根據個人投資風險偏好和年齡等特點,推薦適當的個人養老金產品。鼓勵金融機構在與參加人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探索開展默認投資服務。加強對金融消費者、投資者的保護,充分保障參加人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工商銀行養老金融部副總經理呂艾國認爲,要提高個人養老金產品吸引力,一方面要讓產品相較於普通金融產品更具差異化;另一方面,養老保障體系第三支柱未來可以逐步從單一的產品導向模式過渡到綜合性的養老計劃管理模式。
他建議,建立一個全面的退休養老計劃或養老財富管理計劃,即參考企業年金集合計劃的模式,幫助個人養老金參與者更科學地配置和管理資產的同時,可以壯大和發揮中長期資金的力量,有利於獲得更可觀、更穩健、更長期的投資回報。
在呂艾國看來,從生命週期的角度來看,目前最短持有期一般爲3~5年的養老目標基金實際上也屬於短期資金,而“養老財富管理計劃”作爲一個長期的、永續的計劃,將更符合國家對於中長期資金的要求,形成耐心資本。這些資金可以交給有經驗的專業管理人,如商業銀行、基金公司、理財公司、保險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等,根據個人的年齡階段和風險偏好進行運作。
不過他也強調,考慮到受託資質和相關制度安排,模式的轉變需要一個逐步探索的過程,需要監管部門和有條件的機構共同推進,同時也要做好投資人宣教工作。
《通知》同時要求金融機構要做好投資風險提示,按照規定做好個人養老金產品資產配置公示和風險等級確定工作。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和金融行業平臺根據風險等級,分類展示個人養老金產品,強化風險提示。
提前領取條件更加完善
在提前領取條件和辦法方面,《通知》也進行了完善和優化。
首先是增加了領取情形。除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等領取條件外,參加人患重大疾病、領取失業保險金達到一定條件或者正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請提前領取個人養老金,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文件要求,要強化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臺與相關信息平臺的信息共享,爲符合條件的參加人提前領取提供方便。
其次是豐富領取渠道。參加人達到個人養老金領取條件,可以通過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全國統一線上服務入口和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開戶銀行提出申請,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覈實後,由開戶銀行將個人養老金髮放至本人社保卡銀行賬戶。
最後是完善領取方式。參加人可以選擇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參加人提出變更領取方式,商業銀行應當受理。
機構已有準備
據第一財經瞭解,作爲我國養老保險體系“第三支柱”的重要制度設計,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全面實施已醞釀多時。不同類型機構也圍繞《通知》內容的主要方向進行了較長時間的準備工作。(詳見報道《個人養老金制度即將全國推行,還有哪些挑戰要攻克》)
有大行養老金部門人士對第一財經表示,儘管試點過程中系統已經日益成熟,但接下來的挑戰依然不少,比如預約開戶的要順利“轉正”、希望享受稅優的年底前要能夠順利繳存等。
有保險公司內部人士表示,同業爲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全面鋪開準備已久,其所在單位至少在一個半月前就已着手準備。不同於具有主要入口功能的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的主要挑戰更多在於如何讓更多的參加人瞭解並選擇自家產品。另一名參與個人養老金業務的保險公司高管表示:“我們已經都準備好了,就等政策開閘了。”
此前2022年11月25日,我國個人養老金制度正式啓動,在北京、上海、廣州、西安、成都等36個城市(地區)先行先試,至今已有兩年多時間,其間取得了積極成效,也摸索出了一些痛點問題。
《通知》也從提高管理服務水平角度對相關機構和平臺,尤其是作爲重要入口的商業銀行提出了新的要求,聚焦提升個人養老金參加人的業務體驗。
一是完善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條件。文件要求,審慎確定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商業銀行範圍。商業銀行應當不斷完善業務管理系統,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鼓勵並支持商業銀行銷售全類型個人養老金產品,不斷增加銷售品種。
二是提高金融機構服務水平。文件稱,商業銀行要健全線上線下服務渠道,爲參加人變更資金賬戶開戶銀行、領取個人養老金等提供更多個性化服務。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商業銀行應當與理財公司、保險公司、基金公司、基金銷售機構等機構加強合作,支持其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參加人在商業銀行通過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線上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取消“錄音錄像”。
三是加強信息化建設。加強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密切與稅務部門、各參與金融機構的協作,依託電子社保卡建立個人養老金全鏈條服務體系,不斷提高賬戶開立、資金繳存、產品交易、權益記錄、個人養老金領取、享受稅收優惠等便捷化水平。
“個人養老金全國推開之後,市場預計將迎來歷史性的政策機遇期,借個人養老金政策全國推廣的東風,商業銀行、基金公司、保險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圍繞人民羣衆全生命週期多樣化的養老金融需求,構建差異化、多元化產品體系,提供特色化、品質化綜合服務,尤其是實現對靈活就業人員、新就業形態人員等的服務覆蓋,將進一步激發全社會積極養老意識,厚積養老金融資金,有效推動實體經濟的發展。”國民養老方面對第一財經表示。
擴圍影響多少人
根據《通知》,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均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稅收優惠政策實施範圍從先行城市(地區)同步擴大到全國。
國民養老認爲,在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下,在全國範圍內實施並優化個人養老金制度,積極發展以個人繳費爲基礎的養老第三支柱,將有機會讓更多的普通勞動者享受到制度紅利。
國金證券營業廳
不過,據國金證券測算,考慮到個人養老金在“EET”模式下,領取時需補繳3%個稅,因此預計10%及以上稅率人羣方爲個人養老金客羣。國家稅務總局稅收數據顯示,2023年納稅人羣中60%以上僅適用3%的最低檔稅率,因此預計參與個人養老金僅對2605萬納稅人有較大吸引力(6512萬*40%),以人均6000元繳存金額測算,預計個人養老金規模有望達到1563億元/年。
關於如何進一步增強個人養老金對公衆的吸引力,國民養老從幾個方面提出建議。一是完善制度設計,重點擴大中低收入者的覆蓋範圍,尤其是實現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以及靈活用工就業人員的有效覆蓋;二是儘快打通養老第二、三支柱,聯動推進第二、第三支柱銜接發展;三是支持將更多繳費靈活、安全穩健、具有長壽風險轉移等獨特優勢的養老保險產品納入個人養老金;四是鼓勵參與機構發展專業性養老投顧服務;五是鼓勵扶持養老資金進入資本市場和實體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