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放寬住房公積金准入條件 連續足額繳存滿6個月可申請貸款
新京報訊(記者段文平)根據“泉州政務”8月20日消息,近日,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印發《關於優化部分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進一步支持繳存職工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優化營商環境。
根據《通知》,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准入條件,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的,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拓寬提取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範圍,凡在泉州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二手房的,購房職工(含共有產權人)、配偶及直系血親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進一步減輕職工支付首付款資金壓力。
《通知》還取消異地貸款戶籍地限制。異地繳存職工在泉州市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時,可享受本地繳存職工同等權益,無需再提供泉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戶籍證明。
此外,優化軍人貸款額度認定辦法。借款申請人配偶屬於在軍隊繳存公積金的現役軍人,連續繳存時間滿6個月(含)以上的,按照雙職工政策計算其家庭公積金貸款額度。
校對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