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社區老人安心唱歌 盧秀燕:編列預算取得著作權

議員施志昌(左1)和林德宇(右2)關心社區老人唱歌著作權問題。(圖/議員林德宇提供)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社區長輩常聚在裡辦公處活動中心高歌自娛娛人,但所擺設伴唱機歌曲是有版權疑慮的,市議員林德宇、施志昌、陳世凱何敏誠13日質詢時,要求政府應主動和業者協商妥善方案,讓市民能安心歌唱市長盧秀燕允諾協助,責成民政局及各區公所編列預算處理。

▲盧秀燕允諾會協助老人家安心唱歌。(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林德宇說,很多鄉親一再反映,社區活動中心或老人活動中心的卡拉OK及伴唱機的著作權,使用上有些疑慮,讓銀髮族的老人家都很緊張,不知道再唱下去,會不會觸法

施志昌表示,歌唱班是讓長輩走出家裡的很好活動,但是現在因爲公開播放權的問題,嚇得這些長輩都不敢去,歌唱班也停開,因此,希望市政府能補助伴唱機公播權,施並當場播放洪一峰的思暮的人,請社會局長李允傑民政局長吳世瑋唱,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議場內合理使用,並無違法

盧秀燕表示,爲了讓長輩安心唱歌使用版權,市府兼顧著作權與長輩福利,將與相關音樂著作權單位洽談,各縣市處理方式不同;臺中市各區公所編有經費,目前規劃由區公所處理,但大小區不一樣,如果無法處理,民政局也會協助。民政局說明,裡活動中心、裡辦公處有135部電腦伴唱機,去年共支付約21萬元,108年度編列約32萬元;另,社區活動中心有133部電腦伴唱機,由各區公所向社會局申請,以實付實撥方式補助,去年共支付18萬餘元。

民政局指出,目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與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亞太音樂集體管理協會等2家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研商中,預計7月份訂定共同使用報酬率及單一窗口供區公所簽定使用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