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青島倡議 成員國擬先行先試
爲推動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早日生效,RCEP各成員國貿促機構和商協會25日在青島共同發起《關於共同推進RCEP區域經貿合作青島倡議》,提出支持RCEP各成員國過渡性條款的先行先試,爲高效執行RCEP協定經貿規則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樣板經驗。
該《倡議》期望各地方能先試先行,促進各成員國之間尤其中小企業發展和經濟技術合作,還支持爲中小企業合作搭建更廣闊的平臺,鼓勵它們更積極地利用RCEP協定,參與相關經濟合作項目,更好更快地融入區域價值鏈和供應鏈。
4月15日,大陸已向東協正式交存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覈准書,代表中國正式完成RCEP覈准程序,成爲非東協國家中第一個正式完成核準程序的成員國。
根據協定規則,只有東協10國中至少6國、5個東協外夥伴國中至少3國完成各國立法機構批准程序,RCEP纔算正式生效。除中國外,泰國、新加坡也已批准協定。RCEP所有成員國均表示,將在今年底前批准協定,推動協定於2022年1月1日生效。
大陸商務部副部長兼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王受文指出,RCEP生效後,中國近30%出口可實現零關稅待遇,對中國對外投資和服務的出口都會帶來機會,也會促進中國對標國際高水準經貿規則,加快制度性開放,推動建設更高水準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聯合國貿發會議對RCEP的研究表明,到2025年,RCEP將會給15個成員國帶來10%以上的出口增長。美國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的有關測算則顯示,到2030年RCEP成員國國民收入合計將增長1860億美元,年出口總額預計額外增長5190億美元。
上述《倡議》相信RCEP協定將進一步擴大成員國間貨物、服務、投資等領域和市場準入,促進域內經濟要素自由流動,強化成員間生產分工合作,拉動區域內消費市場擴容升級,爲加快疫情後世界經濟復甦提供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