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2萬就能發動政爭整肅異己?
在一片反服貿聲中,「臺灣司法上最黑暗的一天」主角黃世銘被彭慶文、陳智暉和朱家毅三位法官判處有期徒刑壹年貳個月,可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或許大家忙於聲援靜坐無暇他顧,但身爲曾經從頭到尾參與調查此案的第一屆檢察官評鑑委員,我要大聲疾呼,臺灣司法史上最黑暗的一天正要開始!因爲這個判決等同向全民宣示:「花新臺幣42萬元,就可以發動政爭、整肅異己!」
就在同一天,前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邱鎮北,被控在任內收受賭博電玩業者賄賂46萬元,依貪污罪重判13年、褫奪公權10年確定。這兩件司法案件,兩相比較,前者花42萬即可鬥爭長官享高官厚祿,後者貪46萬身陷囹圄13年,這正應驗了莊子所言:「竊銖者賊、竊國者侯」的荒唐與不公。
判決書中出現對黃世銘的批判包括「實屬偏頗」、「不足採信」、「實不可取」、「顯有不當」、「事後卸責」、「無視制度」及「行爲可訾」等詞句逾20次,這還不包括法官視而不見或本訴之外的「濫權監聽」、「違反行政倫理」、「紊亂體制」、「新聞稿涉及毀謗」及「僞造文書」等。但判決的結論竟是:「拿42萬來就沒事了」!
滑天下之大稽的是,法務部長羅瑩雪得知黃世銘被判有罪請辭,表示「好驚訝,但尊重法院的判決。」她補充說,她瞭解的黃世銘「剛正不阿」、「廉潔自持」、「做事認真」,她正在研議要讓黃世銘轉任最高檢主任或檢察官。臺灣司法荒謬至此,令人喟嘆!
九月政爭至今剛滿半年,不論監察院如何護航,亦不睬法院判決如何荒唐,更不管政治人物如何無恥,作爲一個新聞人,鍥而不捨,堅持寫下「崔杼弒其君」,只爲讓「亂臣賊子懼」,只爲「不容青史盡成灰」!
●作者彭文正,國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社會科學院客家研究中心主任、第一屆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委員兼發言人。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討論與聲音,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