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有標準 程序有規範
核心提要
●將日常瞭解與綜合研判相結合,動態掌握幹部現實表現,並將其作爲評判認定的關鍵
●圍繞失職失責失範、工作不在狀態等方面,梳理出56種具體表現,讓評判標準更具象、更明晰
本報莊浪訊 (通訊員 李斌斌)去年以來,甘肅莊浪縣通過明確下的依據、評判標準、工作程序和措施方式等,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常態化。
將日常瞭解與綜合研判相結合,動態掌握幹部現實表現,並將其作爲評判認定的關鍵,爲幹部能下提供立得住、能服衆的工作依據。政治素質考察“辨優劣”,建立領導幹部正反向政治素質專項測評機制,細化分解爲如實向黨組織報告有關重大事項、具有鮮明的政治立場等20條正向內容,以及政治立場不堅定、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執行不力等20條反向內容,並結合幹部調研、走訪座談、考察考覈等,對領導幹部的政治表現、政治能力進行全面評估。兩項考覈“看實績”,堅持將年度考覈和日常考覈一體推進,全方位掌握領導幹部的能力水平、工作實績、作風狀態、羣衆口碑等,形成建議談話提醒、交流調整、職級任免等6個具體名單。同時,推行領導幹部任職“負面清單”制度,將組織部門掌握的幹部考察、年度考覈、“12380”舉報、“一報告兩評議”等信息與紀檢監察、巡視巡察、審計統計等職能部門收集的有關信息貫通共享、相互驗證,進行綜合分析研判。
認真總結不適宜擔任現職領導幹部的共性特徵,圍繞失職失責失範、工作不在狀態、考覈不勝任等方面,梳理出56種具體表現,讓評判標準更具象、更明晰。規範“分析研判、覈實認定、提出建議、組織決定、談話提醒、按有關規定履行任免”的工作程序,根據問題性質、情節輕重、影響程度等,對不在狀態、消極懈怠的幹部進行談話提醒,對貽誤工作、造成影響的幹部予以調整。將留用觀察、停職處理作爲下的“預備措施”,與平職調整、轉任職級、免職降職等形成“梯次過渡”機制,對錶現欠佳、但暫不需要調整的採取留用觀察或停職處理,提升顯著的可繼續履職,對無法勝任現職的採取其他下的方式。
加強對下後幹部的跟蹤關注、從嚴管理、正向激勵。嚴格執行受處理處分幹部管理有關制度規定,對受到處理的幹部根據專業特長和實際需要,妥善安排到職級公務員或臨時性、專項性工作崗位,讓其發揮作用有崗位、改正提升有機會;採取經常性談心交流、有針對性地組織學習培訓、引導參與中心工作等舉措,規範幹部下後的教育培訓、監督管理、考覈獎懲等,有效解決下後幹部精神壓力大、思想易波動等實際情況;建立下後領導幹部管理紀實工作檔案,持續跟蹤瞭解掌握思想動態和現實表現情況,對下後表現優秀、符合任職條件和有關規定的領導幹部進行重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