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提分手慘遭小王下藥 迷昏後自6樓丟下慘死

▲林姓男子迷昏已婚陳女後,將她自六樓推下致死。此爲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高雄陳姓人妻感情出軌後,小王男友林卓陽要求她離婚。陳女2014年6月間到屏東林男住處提分手,但卻被林男下藥迷昏後從6樓住家陽臺丟下,當場慘死。一審判刑14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將林男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判決指出,51歲陳女住高雄市,因家中裝潢進而認識從事裝潢業的46歲林卓陽。兩人熟識後,林男雖知對方已有家庭但仍執意交往,發展婚外情。但陳女不願結束婚姻,林男對此有所埋怨。2014年初,陳女瞞着林男與家人前往日本旅遊,林男發現後,將陳女毒打一頓,讓她決心分手。

案發當天,兩人相約屏東市崇大新城6樓的林男住處談判,林男竟在陳女的啤酒中,摻入具FM2成份的抗憂鬱症藥劑;等陳女昏迷後,林男將她自6樓住處陽臺推下,陳女當場慘死。檢警單位相驗時,在死者體內驗出抗憂鬱藥「Modipanol」(中文名:美得眠),由於死者並無服用此類藥物,檢警鎖定林男涉嫌重大。

但林男否認犯案,辯稱陳女因家暴心情鬱悶,到他住的大樓找他喝酒,還邀他一起跳樓,後來陳婦說要上廁所,卻一直沒有出來,不久後他就發現陳女躺在樓下草坪。但檢警根據陳女手機中的通訊紀錄,查出兩人互動頻繁,抽絲剝繭後,戳破林男謊言檢方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判刑14年,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後,合議庭認爲陳女死時僅51歲,仍有美好未來;林男僅因陳女想分手就動殺機手法殘忍,惡性重大,量刑不宜從輕,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