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宣佈孫楊舉證有效 仲裁小組主席存偏見
新華社瑞士1月15日電(記者周欣 馬向菲)15日,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發佈新聞公告,詳細解釋此前支持孫楊訴請、撤銷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對於孫楊處以8年禁賽處罰的原因。
在公告中,瑞士聯邦最高法院認爲孫楊的舉證合規有效,通過對孫楊案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仲裁小組主席弗拉蒂尼的個人言論調查發現,他存在種族歧視並充滿暴力,言論曾明確指向中國人的膚色。尤其是在他被任命爲孫楊案仲裁小組主席之後,仍然發表了很多充滿種族歧視和偏見的言論。
因此,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支持孫楊對弗拉蒂尼領導的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仲裁小組公正性的質疑,撤銷此前對於孫楊的8年禁賽處罰決定。
2020年12月24日,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宣佈支持孫楊訴請、撤銷孫楊案處罰,指出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一位相關仲裁員存在偏見,案件需要進行重審,但當時沒有透露具體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