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類企業西進 需做好稅務管理
他指出,在大陸擁有較大經營比重的臺商,多數有意向在A股上市,但這對原本已在臺上市櫃的企業來說,需額外注意證管法令規範,避免誤觸下市條款。另外,這類臺商除調整部分供應鏈到海外,仍會考慮持續加碼在陸成立次集團總部,但次總部的設立涉及大陸境內訂單、人員調整、公司遷址、投資架構重組,以及承諾未來稅收貢獻等商務、財稅議題,需審慎評估成本效益。
徐丞毅表示,尋求兩地掛牌的臺商不能僅考慮單邊法規要求,需拉高戰略角度到母集團,並全盤考量股權改制的相關架構重組、稅務成本、資金流程規劃、免稅重組(遞延資本利得稅)的可能性等。
他指出,臺商外移產能至東南亞或印度的急迫性這兩年大幅提高,但移轉部分產能,包括人員外派、設備搬遷、技術轉移、當地產能利用率低落都會產生系列的跨境稅務管理議題,臺商必須更注意相關法令遵循。
最後則是接班無繼的大陸臺商家族企業,由於受到外部競爭激烈,土地、水、電與勞動成本高漲等影響,迫使臺商一次性處分大陸資產,這類臺商若早期有取得不動產,仍有機會在最後出場時獲利。
但徐丞毅也提醒,當前大陸不動產市況不佳、外匯管制政策模糊、不動產處分稅負,需具備熟悉大陸相關法規及金融實務者,從尋找買方、交易談判到協助款項匯出提供建議,才能避免出售後無法在境外取得款項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