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爭議法案 政院將提覆議
行政院會昨(2)日針對立法院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通過覆議案,賴清德總統火速核可,並送到立法院。至於《財政收支劃分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行政院表示尚未收到法案,後續若要提覆議,可能須在春節期間處理。
立法院通過憲訴法、財劃法、選罷法等三爭議法案,政院定調將向立院提覆議,昨日送出第一案「憲訴法」,賴總統火速核可後,已送到立法院。據瞭解,在野黨將會否決。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認有窒礙難行之處,擬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
行政院政委林明昕表示,憲訴法修法有三大問題,第一,妨礙憲法法庭運作,門檻過高且缺乏彈性,恐癱瘓憲法法庭;第二,破壞憲政秩序,高度壓縮司法運作空間,違反權力分立;第三,影響權利救濟,無法有效解決憲政爭議,喪失權利救濟功能。
此外,外界關心的財劃法及選罷法相關進度,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則表示,截至目前爲止尚未收到選罷法及財劃法,如果1月中下旬才收到,很可能公務員要在春節期間處理。院長卓榮泰對此非常憂心,可是爲了維護國家憲政體制,最後可能要麻煩公務員加班。
針對財劃法爭議,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昨日在立法院財委會援引財劃法33條,「各上級政府爲適應特別需要,對財力較優的下級政府得取得協助金」,即中央可向地方政府取得協助金,來支應國防、租金補貼等政策。財政部長莊翠雲迴應,中央尚未動用過這項條款,後續須與主計總處審慎討論。
莊翠雲表示,財劃法修正後,中央需檢視哪些業務適合移轉給地方,確保錢隨事權的合理分配。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追問如何落實,莊翠雲表示,將與主計總處持續合作,檢視財政資源分配機制,並適時運用法律賦予權限,確保重要政策得以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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