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父分屍逆子一審獲輕判19年 上訴辯稱爲保護母親才殺人
符姓男子殺害父親後分屍棄置瓦磘溝(本報資料照片,黃世麒攝)
去年新北市符姓男子用枕頭悶死父親再分屍棄置在瓦磘溝,一審新北方法院認定,符男犯後坦承犯行,知所悔悟,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輕判19年,上訴後,二審臺灣高等法院開庭,符男辯稱沒有預謀,是爲了保護母親才動手殺人,庭末法官諭知11月30日再開庭。
符男自從父母離異後就長期與母親同住,去年11月他得知長照機構無法繼續照顧父親後,便將父親接回家中居住,但他認爲父親欺壓母親,趁着父親睡覺時,持枕頭用力悶住對方口鼻,使父親窒息死亡。
符男將屍體藏在頂樓加蓋空間,並裝入白色大型整理箱藏置,數天後因屍體開始散發臭味,符男擔心母親發現,持美工刀、鋸子等工具肢解父親,將屍體棄置在瓦磘溝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