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廳出臺八條措施推動水利科技創新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日前,山西省水利廳印發《關於鼓勵和支持水利科技創新的實施意見》,出臺八條措施,加快水利科技創新。

一是加大對重大水利科研項目的支持力度。面向水利工作一線,每年安排2—3項具有基礎性、全局性、戰略性重要作用的重大水利科研項目進行重點研究和攻關,加大資金支持力度,每個項目資助額度不低於100萬元。二是鼓勵水利科技創新。省水利廳對我省涉水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相關高校自主研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並納入水利部《水利先進實用技術重點推廣指導目錄》的先進實用技術推廣予以政策和資金支持,給予每個項目不低於10萬元的推廣補助資金。三是強化水利科技成果轉化。省水利廳對我省涉水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相關高校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並有較好應用前景的重點水利科研成果在應用轉化、產品中試、示範推廣、標準研製等方面予以支持,每個項目安排不低於10萬元的成果轉化補助資金。四是推動水利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山西省水利廳對省域內水利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給予支持,對獲得國家、省、市級水利專業實驗室和試驗基地認定的分別給予40萬元、20萬元、10萬元創建補助。五是強化水利科技人才培養和激勵。山西省水利廳定期組織開展“優秀水利科技成果”評選,對我省獲得國家級、省級或水利部等認定的水利專業技術人才在職務安排、職稱職級評定、經費保障上給予傾斜和支持。六是健全水利科技工作體制機制。全省水利系統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建立科研項目轉化推廣評估機制和科研成果轉化項目庫,完善水利工程帶科研機制,不斷提高水利工程的科技含量。七是加強水利科技交流合作。深化與省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企業等的交流合作,圍繞省重大水利項目推動科技創新聯盟建設,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科技成果轉化,通過學科交叉和深度融合,加速水利科技創新能力提升。八是加強水利科技工作服務保障。全省水利系統進一步建立健全協調工作機制,建立以政府投入爲引導,涉水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會團體等參與的多元化水利科技創新投入體系,不斷提升水利科技支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