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小官巨腐」受賄8年 擁2427本存摺爽賺上億

趙晚疇受賄8年,擁2427本存摺家產上億。(圖/翻攝自澎湃新聞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山西晉城煤炭煤層氣工業局長趙晚疇「小官巨腐」,收受賄賂長達8年,累積了2427本存摺,總計人民幣9691萬元(約新臺幣4.54億元);另外有重達31.3公斤黃金,摺合人民幣約645.63萬元(約新臺幣3026.53萬元),甚至還有7套房產、1輛轎車、3支手機、3只名錶等等,財產或支出明顯超出合法收入且無法說明合法來源。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二審後於4月作出終審判決,趙晚疇依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執行有期徒刑19年,處人民幣300萬元罰金(約新臺幣1406.31萬元)。

根據《澎湃新聞》報導,人民檢察院日前公開趙晚疇受賄案件起訴書資料顯示他2006年4月起開始擔任晉城市煤炭工業局(後改爲晉城市煤炭煤層氣工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至2014年受賄事實共計70項,財物摺合人民幣約3400多萬元(約新臺幣1.59億元),行賄者多半是當地煤老闆」,集中在晉城下轄的高平澤洲陵川這幾個縣市

趙晚疇一旦收到賄賂,就會利用職權在煤礦復產轉產資源整合、介紹業務、安排子女工作事項對方謀取福利。他每次受賄的單筆金額不高,多則人民幣百萬元,少則人民幣一、二萬元,結果長期下來,受賄8年竟累積高達千萬元,十分驚人。

起訴書透露,趙晚疇的家庭資產及支出共計人民幣約1.1億元(約新臺幣5.15億元),除了少量現金之外,還包括了存摺2427本、黃金31.3公斤、歐米茄手錶3只、卡地亞手錶1只、VERTU手機2支、酷派手機1支、桑塔納轎車1輛以及房產7套等等。

檢察官認爲,趙晚疇身爲國家工作人員,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進而謀取利益,受賄金額之大,且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應依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徹底追究刑事責任。

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2017年1月一審,趙晚疇依受賄罪判、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4月二審後作出終審判決,趙晚疇依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處人民幣300萬元罰金;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有期徒刑8年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9年,處人民幣300萬元罰金。

▼趙晚疇最後被依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19年,罰人民幣300萬元。(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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