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變更內湖重劃區8建案 建商被罰30萬

地方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市政府清查內湖五期重劃區之「工商混合區」及「辦公服務區」,發現有8件違規二次施工情形,臺北市都市發展局針對建商開罰30萬元。建管處處長張剛維表示,臺北市內湖五期重劃區的建案,依規定「各樓層廁所機電設備空間應集中設置共用部分」,經清查目前已取得使用執照的14個建案,共有8案有擅自變更的情形,原本應該「集中設置於共用部分」的廁所、機電設備,已被建商擅自違規施工變更爲「私用」。已違反建築法第77條規定,依法處罰30萬元並要求改善。建管處表示,該8個違規建案分別是「合康捷境新潤峰哲、新潤悅峰維多利亞嘉醴、興富發領袖、忠泰恆美、忠泰至美、遠雄藝朗」,若拒不改善得連續處罰。另建管處強調,爲遏止建商於領得使用執照後再度二次施工歪風,蓄意誘使社區住戶違規使用,建管處除了上網公告受罰的建商名單外,並將提送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備案,爾後該等建商送審的案件市府將會嚴加審查列管

此外,建管處於查處過程倘獲悉建商涉有廣告實情事,也會檢具事證,主動移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