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發佈樓市新政放寬限購:外地人購買上海外環外住房,社保從3年降爲1年

出品 | 搜狐地產&焦點財經

作者 | 王澤紅

9月29日,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金融監管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本市房地產市場政策措施的通知》,包含調整住房限購政策、優化住房信貸政策和調整住房稅收政策三個方面:

一、調整住房限購政策

1.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以及單身人士購買外環外住房的,購房所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年限,調整爲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1年及以上。

2.對持《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購買住房套數方面享受滬籍居民家庭的購房待遇。

3. 在自貿區臨港新片區實施更加差異化的購房政策,對在新片區工作、存在職住分離的羣體,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的基礎上,可在新片區增購1套住房,促進職住平衡。

二、優化住房信貸政策

1. 落實國家關於降低存量房貸利率政策,引導商業銀行穩妥有序將存量房貸利率降至新發放貸款利率附近,進一步減輕購房人房貸利息支出。

2. 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25%;實行差異化政策區域的二套房貸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20%。住房公積金二套房貸最低首付比例相應調整。

三、調整住房稅收政策

1. 調整增值稅徵免年限,將個人對外銷售住房增值稅徵免年限從5年調整爲2年。

2. 按照國家工作部署,及時取消普通住房標準和非普通住房標準,減少住房交易成本,更好滿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上述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指出,此次上海調整優化社保繳納的政策,縮短非滬籍居民購買外環外住房的社保年限,即繳納社保年限從目前“滿3年”調減到“滿1年”。本輪上海房地產政策調整優化,很重要的一點即是對社保繳納年限的調整。

他指出,此次上海明確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政策,和此前北京“適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的導向一致。上海政策意味着“普通住房”一詞退出了歷史舞臺,和房地產從“有沒有”轉向“好不好”的市場特徵有關。掛鉤在普通住房標準上的增值稅和個稅政策,據此或迎來調整,進而實現減負效應。

“從短期來看,臨近十一長假, 政策出臺有助於提振市場信心和穩定預期,對於十一長假新房和二手房市場的看房、促銷和交易等都會產生較爲積極的作用。從中長期來看,隨着各類政策的效應釋放,購房市場將持續向好發展,其對於鞏固今年上海既有的房地產市場復甦態勢、促進住房交易市場活躍具有積極的作用。” 嚴躍進分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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