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4億財務糾紛 張若昀已起訴父親張健
本站娛樂4月28日報道 據法人雜誌報道,4月26日,華策影視(300133)發佈2020年年報。年報顯示,去年媒體曝光的“張若昀涉1.4億財務糾紛”已裁決。
該年報披露,2021年3月8日,杭州仲裁委裁定:解除浙江南北湖公司等主體與華策影業簽訂的《合作協議》,向華策影業返還1.29億元並支付違約金6813萬元,共計19713萬元,相關責任人承擔連帶責任。年報還顯示,華策影視正在向法院申請執行。
截圖來源:華策影視2020年年報
4月27日,記者向華策影視工作人員詢問 “承擔連帶責任的相關責任人是張若昀還是其父親張健”時,對方回覆“一切以年報信息爲準”。記者又就此問題向張若昀方工作人員諮詢,截至發稿前未得到有效回覆。
天眼查信息顯示,張若昀曾向杭州仲裁委提出管轄權異議,但2019年9月被駁回。其後,張若昀又兩次向法院申請確認杭州仲裁委對自己無管轄權,原因爲《合作協議》中其簽名系僞造,但兩次申請均被法院駁回。最近一次駁回爲浙江省高院在2021年1月作出的裁定。
浙江省高院的駁回裁定書顯示:張若昀提交了司法鑑定書證明《合作協議》上其簽名系僞造。
張若昀父親張健稱,《合作協議》中關於張若昀的演出費用等事宜,爲張若昀通過微信授權他及夢都公司去洽談、確定和簽署的;張若昀確未在涉案合作協議上親筆簽名,而是加蓋了張若昀的簽名章,協議存在瑕疵。
截圖來源:浙江省高院(2020)浙民終1422號裁定書
兩次申請被法院駁回後,張若昀於近日以委託合同糾紛爲由,向浙江省海鹽縣法院正式起訴父親張健及浙江南北湖夢都影業有限公司。該案已於4月21日開庭。
截圖來源:天眼查
前情回顧:
2020年6月,華策影視答深交所問詢函顯示,2016年12月,其子公司華策影業(天津)有限公司與浙江南北湖夢都影業有限公司及其核心藝人簽署了《合作協議》,約定在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間,由夢都影業核心藝人出演華策影業投資拍攝的四部影視劇項目,每一項目酬金均爲5000萬元,總額兩億萬元。2016年12月,華策影業向夢都影業支付了協議項下1.5億元款項。其後,公司向夢都影業及其核心藝人提供了多個影視劇項目,均被拒絕。
由於夢都影業及有關責任人拒不返還其餘款項,在多次溝通無果後,華策影業於2019年6月向杭州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解除與夢都影業等簽署的《合作協議》,要求夢都影業等返還1.44億元酬金以及違約金,同時要求相關責任人員就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院已查封相關責任人名下房產作爲保全措施。
(2018)浙01民特88號民事裁定書顯示,2016年,華策公司作爲甲方、夢都公司作爲乙方、張若昀作爲乙方藝人、張健(張若昀父親)作爲丙方,各方簽訂《合作協議》。由此可知華策影視公告中提及的夢都影業核心藝人爲張若昀。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張若昀父親多次陷入財產糾紛。
在2010年之後,張若昀的父親張健就開始參與運營西安夢舟影視、夢都影業等公司。張若昀參演了由張健擔任編劇的電視劇《雪豹》,夢舟文化爲出品方之一;2011年,北京夢舟出品《雪豹》姊妹篇《黑狐》,由張健執導、編劇,張若昀主演;2013年,北京夢舟出品了電視劇《靂劍》,由張健執導,張若昀主演。
啓信寶信息顯示,2012年7月,夢都影業註冊成立,張健持股70%,實繳出資3500萬元;2015年12月,張若昀自張健處受讓夢都影業70%的股權併成爲夢都影業的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實繳出資3500萬元;自2015年12月7日起,張若昀爲夢都影業的法定代表人。
到了2016年12月,華策影視與夢都影業簽約,也就是和張若昀、張健進行了綁定。
裁定書截圖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年8月發佈的一份民事裁定書就曾公示過,夢都影視、華策影業以及張健共同簽署了《合作協議》,約定演員張若昀參演華策公司四部電視劇事項。由於履行期間出現糾紛,華策影業向杭州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隨着輿論的發酵,張若昀本人曾在微博公開回應:“沒簽過約,未曾收錢。”張若昀工作室也發表了聲明,該工作室自2014年6月4日成立以來一直獨立運營張若昀的演藝事務,張若昀從未委託其他任何第三方作爲作爲演藝代理機構。而華策影視此前則向媒體表示,一切以公告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