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電動車大廠「必翔」炒股案 前臺灣第6大女富婆判囚5年

涉電動車大廠「必翔」炒股案,前臺灣第6大女富婆判囚5年。(圖:shutterstock/達志)

電動車大廠「必翔實業」董事長蔣清明,曾被媒體封爲「臺灣第6大女富婆」,被控在2014年至2016年炒作必翔股票,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將他判刑5年,併科罰金2000萬元。可上訴。

蔣於2004年間因資產逾22億元,被媒體列名「臺灣10大女富豪」第6名,她因炒股,2017年與創辦必翔的丈夫伍必翔離異,蔣自稱她欠債30餘億,她的帝寶豪宅去年曾以8.7億拍賣,被稱爲「史上最貴帝寶法拍戶」,必翔因交不出財報已下市。

必翔公司2004年,因銷售獨家代理權糾紛被英國法院判決敗訴,英國DHL公司在臺聲請強制執行數億元。蔣自2014年起以必翔股票質押向多家銀行貸款。

但蔣擔心股價下跌,遭銀行提徵擔保品、追繳,並伺機出脫持股獲利,與股市炒手以相對成交、連續買賣的沖洗式炒股手法,製造必翔交易活絡假象,並拉擡股價。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