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出不了國 鈕承澤提起抗告:法院沒說清楚理由
▲鈕承澤騎小折出庭看來心情輕鬆,但依舊被限制出境,委由律師提起抗告。(圖/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名導演鈕承澤因被控性侵電影《跑馬》女劇組人員,被以1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日前臺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鈕承澤與委任律師以工作需要爲由力爭「解禁」,法官7日做出裁決,以鈕承澤具備長期在國外居住能力,依舊持續限制出境。對此鈕承澤委任律師,13日向法院提出抗告,表示法院至今並未說清楚理由,已違反《刑事訴訟法》。
法官認爲,鈕承澤涉犯爲最輕本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重罪,且資力雄厚,加以國外有工作計劃,具備在國外長期居住、生活的能力,考量全案涉及的公益及對被害女子權利之侵害,因此持續對鈕承澤予以限制出境、出海的處分。不過律師認爲,法院將鈕承澤限制出境、出海,至今未見理由,也沒收到裁定書,有違《刑事訴訟法》,請求撤銷。
日前開庭,鈕承澤穿着西裝、騎着小折,面帶微笑親自出庭,相當引人注目。離開法院前,向媒體表示,電影《跑馬》目前尚無復拍的計劃「目前計劃還是暫停的,演員、投資人都很希望繼續,但我覺得應該要面對人生很重要的過程」。他表示現在沒有能力被期待擔任導演的工作,當然還是希望能有機會完成拍攝。但目前,他每天只有跑步和打坐「真實面對恐懼與寂寞。」
至於性侵案部分,鈕承澤強調他從來沒有威脅強迫他人(女方)的意圖,但造成這麼多驚擾,及當事人的痛苦和不適,覺得非常抱歉「一定會負起責任,不會逃避。」也堅信司法會有最公正的裁決,要留在臺灣爲自己的清白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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