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免死? 鄭捷殺人最高院三審今宣判
▲鄭捷將面臨死刑定讞或暫時免死?22日答案將揭曉。(圖/記者楊佩琪攝)
臺北捷運隨機殺人案,最高法院將在22日上午10點三審宣判。結果不是維持二審原判、死刑定讞,就是撤銷原判、發回更審,鄭捷會不會「暫時」逃過死刑?備受各界關注。而根據瞭解,宣判當時,也將會有死者家屬到場旁聽。
本(4)月7日,最高法院召開生死辯論庭,打破慣例首次提訊被告出庭,鄭捷在50名法警大陣仗戒護下抵達法院,和3名委任律師黃志豪、林俊宏、樑家贏坐在法庭裡,面對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朱朝亮,展開激烈言詞辯論。
▲最高法院針對北捷殺人案三審宣判,結果不是維持原判死刑定讞,就是撤銷原判發回更審。(圖/記者楊佩琪攝)
過程中檢辯雙方針對「程序」問題進行辯論。包括是否違反「兩公約」、「無罪推定」原則;是否侵害被告詰問權;警方是否違法疲勞訊問、違法搜索影響證據力,都是攻防重點。律師更舉魏應充爲例,強調「即使是被社會討厭的人,也應受司法程序正義保障。」
更重要一點,檢警多次將鄭捷送臺大醫院進行精神鑑定,卻沒有合法「鑑定留置票」違反程序。鑑定過程中,醫師又對鄭捷實施侵入性血液檢查,讓鄭捷服用鎮定劑,如此呈現出來的鑑定報告有沒有證據力,也引起律師質疑。
而針對這部分,檢方雖然坦誠有「小瑕疵」,但認爲並不影響整體公共利益。檢察官更強調,鄭捷每6.8秒就殺一人「你們提得出,值得社會和被害人原諒你的理由嗎?如果沒有請接受制裁。」
▲鄭捷委任律師一度舉例,鄭捷、魏應充都應受司法程序正義保障。(圖/記者楊佩琪攝)
鄭捷「道歉兼批官」自白引爭議
不過歷時4個多小時的生死辯,焦點還是在鄭捷身上,尤其庭訊結束前,鄭捷一番「道歉兼批官」的陳述,引發全場譁然。鄭捷先是向被害家屬道歉,卻又強調「本來我想趕快結束審判趕快槍斃我算了,是律師、是那些在乎我死活的人,努力幫助,不想讓這些努力被白費。」
接着話鋒一轉火力大開,鄭捷突然像「正義使者」般,替看守所、監所內收容人發聲。他痛批矯正署應該改名「懲罰署」,要收容人盡做些高勞力低智商工作,根本專門製造「人形廢棄物」,收容人沒有未來、沒有尊嚴,纔會出現大寮監獄劫囚案離譜狀況。
外界認爲,鄭捷這番爆炸性自白,其實是律師在背後操刀的一種「訴訟策略」,不過,3名辯護律師否認捉刀,也沒有從旁指導,強調自白內容完全出於鄭捷的自由意志,他們只是提醒鄭捷,出庭時有發言機會,可以準備一下寫下來以免忘記。
▲鄭捷自白痛批法務部矯正署「製造人形廢棄物」,矯正署反擊,鄭捷連工作都不願意。(圖/記者李鍾泉攝)
提訊被告卻無通知家屬引抗議
至於鄭捷有機會在法庭上發言,4名死者家屬及傷者卻沒人到庭旁聽。原來家屬們抗議沒有收到法院出庭通知,痛批最高法院「鄭捷有人權,我們連發言權都沒有。」
也有死者的母親寫了一封信,交由檢察官代爲在法庭上朗讀,信中提到「我是南部人,不知道這一站是不是臺北捷運最遠的站距,但在這裡是我跟我兒子間最遠的站距。」讓旁聽的民衆、媒體都爲之動容。
▲最高院開生死辯論庭,也正好是死者張正翰的生日,母親心痛落淚。(圖/記者孫曜樟攝)
死刑定讞或撤銷原判?
回顧一審、二審。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判處鄭捷4個死刑、22個殺人未遂罪各5年到8年不等徒刑。二審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僅針對一名未成年被害人部分,改判6年半有期徒刑。這次三審鄭捷能逃過一死?
有法界人士認爲,無論律師有沒有背後指導,鄭捷的3點自白,其實就是希望法官聽到、感受到他的悔悟心和「有教化可能」,降低死刑定讞機率,而檢察官坦承精神鑑定流程的確有「小瑕疵」,也可能會是影響最終結果的關鍵因素,畢竟最高法院以「嚴謹」著稱,尤其關乎生死的死刑犯案件,小瑕疵會不會成爲大問題,勢必又會引發一番論戰。
▲最高法院破慣例提訊被告鄭捷出庭,50法警大陣仗戒護。(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