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北捷隨機殺人案 鄭捷一審判4個死刑

北捷殺人案6日一審宣判鄭捷遭判4個死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震驚全臺的北捷隨機殺人案,新北地院6日下午4時30分宣判,合議庭判處他4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受害人家屬聞訊後表示欣慰。

2014年5月21日下午4時22分至26分,21歲的鄭捷以隨機殺人的方式,在捷運板南線列車車廂內見人就砍或刺,造成4死22傷;去年7月21日新北地檢署偵結,依4個殺人罪、22個殺人未遂罪起訴鄭捷並求處死刑

本案由新北地院審理,今年2月10日檢辯雙方進行最後言詞辯論,鄭捷的辯護律師團律師樑家贏、劉繼蔚針對他的教化性、心理狀態檢方舉證及精神鑑定是否合法等提出辯詞主張鄭捷在成長過程中不和家人談心事,以致情緒無法抒發,纔會想以殺人的方式來自殺。

律師團認爲,鄭捷個性倔強,纔會不願低聲下氣,坦承自己「後悔」,但實際上已知道自己做錯,表達再來一次就不會殺人;律師團也主張,鄭捷的手法是「一刀斃命」,「被害人沒有受到殘暴痛苦」,鄭捷並非沒有矯正、教化的可能,請法官判處死刑之外的適當之刑。

在審理過程中,法官委託中央警察大學教授沈勝昂對鄭捷做心理評估報告結果顯示鄭未雖達人格違常標準,但「矯正教化難度高」,接受教化與治療的意願也不高。

另據平面媒體報導,在宣判前鄭捷冷血表示,「判我死刑也不在意,一審新北地院就是要判我死刑」,還說「趕快判一判把案件送去二審」;而鄭捷父母寫信給合議庭,表示對兒子的行爲感到痛心,願與孩子共同接受心理諮商治療。

死者潘碧珠的兒子今天受訪時氣憤地說,前幾次開庭,鄭捷在庭上說詞態度,讓家屬覺得他毫無悔意,不接受死刑以外的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