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與同居女友凌虐餓死2歲童!律師出招要求鑑定精神與智能 法官火了
▲林女涉將2歲親生兒囚禁廁所,每天拿錢和蕭姓男友到處玩樂,放任孩子活活餓死,2人被依遺棄致死罪起訴。(圖/翻攝臉書)
一名在北市酒店上班的21歲林姓女子,未婚生子後,竟涉嫌與哥哥和同居男友,一起凌虐親生的2歲男童,將他關廁所還不時毆打,食物也給的少之又少,致男童必須喝馬桶水解渴,最後骨瘦如柴活活餓死。然而3人皆否認犯行,臺北地院14日下午傳喚林女與蕭姓男友出庭,蕭男的律師不僅辯稱,蕭男所理解的「同居」與常人不同,還當庭要求鑑定蕭男狀態是否有能力應付及面對司法審判,一度惹怒法官。
▲情侶每天出門玩樂,僅爾偶以泡麪、麪包、飲料餵食,致男童敗血性休克並呼吸衰竭而死亡。(圖/資料照/記者邱中嶽翻攝)
今開庭主要針對起訴的犯罪事實做最後確認,並釐清爭點。過程中,蕭男的律師表示,蕭男陳述能力有欠缺,要行使緘默權,還一直指揮蕭男要回答「保持沉默」,並強調林女與蕭男沒有同居,蕭男所理解的「同居」是指在林女租屋處停留數小時,偶爾住過1、2天;最後更請求法院鑑定蕭男的智能與精神,判斷蕭男的「就審能力」與「訴訟能力」。
但法官指出,鑑定的2項能力跟本案事實無關聯,並大聲反問,「是要聲請停止審判嗎?」還警告,若堅持要鑑定,最後被判有罪,這就算在「犯後態度」,法院尊重訴訟策略,但要考量後果!
檢察官也不同意鑑定,認爲已有律師在旁輔佐,不然「還需要律師幹什麼?」並好心勸律師,要他好好向蕭男解說,以瞭解訴訟程序,不料律師則迴應,「我是律師,不是醫生!」
而下次開庭,將傳喚林女及哥哥等人以證人身分出庭。法官庭末諭知候核辦。
▲患有輕度智能障礙的林女否認犯行,辯稱都是哥哥做的。(圖/記者孫於珊攝)
起訴指出,林女與哥哥、蕭姓男友涉虐待幼童,不但沒予以成長所需的營養,更將男童關在廁所內,還不時打罵泄憤。哥哥離開林女住所後,林女依舊與蕭男在外玩耍,直到2018年11月9日出遊返家後,才驚覺男童死在廁所,但她卻與蕭男逃離現場,最後纔在酒店經紀人的勸說下報警,警方到場時,只見男童瘦成皮包骨、身邊都是排泄物,死狀相當悽慘;檢方依遺棄致死罪起訴林女、依幫助犯起訴蕭男,並另以妨害幼童發育罪,起訴林女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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