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參與全球知識產權治理(新知新覺)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堅持開放包容、平衡普惠的原則深度參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框架下的全球知識產權治理,推動完善知識產權及相關國際貿易、國際投資等國際規則和標準,推動全球知識產權治理體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發展

知識產權是人類文明程度技術水平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爲了促進創新,各國大都通過立法創設知識產權,對智力創造成果進行鼓勵和保護。與所有權普遍受到保護不同,知識產權保護表現出較爲明顯的地域特徵,各國法律規定的知識產權在範圍和保護水平等方面存在差異

隨着各國經濟和文化交往日益密切,對於文學藝術作品、發明創造、商標等,人們逐漸產生在其他國家獲得同樣保護的需求,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合作應運而生,出現了國際知識產權條約、多邊及雙邊知識產權協定。在這些條約和協定中,有的規定作品在各締約方自動受保護的原則,有的爲締約方國民在其他締約方申請專利商標註冊提供便利。這在一定程度上減弱了知識產權保護的地域性,促進了知識產權國際合作的發展。

隨着科技快速發展,知識產權日益成爲國家發展的重要資源和國際競爭力的重要體現,成爲創新創造的關鍵因素。許多創新企業核心資產就是其作品和發明創造等。當前,知識產權保護面臨一些新問題,如出現了跨境轉移數據、在境外架設服務器境內提供盜版產品等侵權行爲,加大了查處難度。這就需要深化知識產權領域國際合作,推動相關國家在打擊知識產權侵權和犯罪方面相互配合、加強協作

對我國而言,參與知識產權領域的國際合作具有重要意義。1980年,我國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後來又陸續加入《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等一系列國際公約,以及世界貿易組織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我國先後制訂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等,參照國際條約對知識產權進行全面保護;積極參與知識產權領域的國際合作,在較短時間內建立起相對完善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爲改革發展營造了良好環境,有效激發了創新創造活力

新形勢下,我國積極參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框架下的全球知識產權治理,在形成新的國際知識產權規則中發出中國聲音。2012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保護音像表演外交會議在北京舉行。我國發揮積極作用,協調促成幾個有爭議問題的解決,成功締結《視聽表演北京條約》,充分反映包括中國在內的廣大發展中國家的訴求,大大提升了中國在知識產權國際合作方面的影響力。下一步,可主動參與知識產權保護國際條約和國際協定談判協商,推動全球知識產權保護合作走深走實。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強化法治思維運用法治方式,有效應對挑戰、防範風險,綜合利用立法、執法、司法等手段開展鬥爭,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尊嚴和核心利益。在當前知識產權領域國際競爭更加激烈的背景下,需要妥善處理重大知識產權糾紛,切實提高保護我國公民、企業境外安全和合法權益的能力,推動全球知識產權治理體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發展。

作者華東政法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