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港鄉公所爆「納骨塔弊案」集體貪瀆 鄉長120萬交保、2廠商收押
▲曾煥彰(前排左2)、林其瑞(前排左3)皆否認收賄。(圖/翻攝自Facebook/曾煥彰,下同)
彰化縣伸港鄉公所被踢爆捲入集體貪瀆弊案,鄉長曾煥彰、代表會主席林其瑞、王姓及邱姓行賄廠商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昨日(20日)上午被檢方聲請羈押。彰化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直到同日晚間11時許才結束庭訊,曾煥彰、林其瑞分別以120萬元、80萬元交保,兩人皆限制住居,而王姓及邱姓廠商則被收押。
廉政署19日派員兵分22路搜索,並將包含鄉長曾煥彰在內共40人帶回訊問,經調查發現,被檢舉的工程是伸港鄉第一公墓孝恩堂的第三納骨堂,而第三納骨塔是在曾煥彰任內興建完成,原本預計21日開放民衆申辦,但廠商先前爲了讓工程順利得標並完成驗收,涉嫌以十萬到數百萬元不等的金額向公所人員行賄。
雖然事發當天《ETtoday新聞雲》記者致電鄉長曾煥彰,但都無人接聽,詢問辦公室秘書、行政課長室皆回答「人不在辦公室」、「不知道」。檢方訊後認爲鄉長曾煥彰、代表會主席林其瑞、王姓及邱姓行賄廠商涉嫌違反貪污治罪,且有勾串證人之虞,於是在20日上午聲請羈押,另外5名涉案人則分別以5萬元、10萬元交保,同時限制住居。
彰化地院20日召開羈押庭,直到晚間11時許才結束庭訊,准許羈押王姓及邱姓廠商,曾煥彰和林其瑞則分別以120萬元、8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雖然曾、林兩人皆否認收賄,但檢方在調查過程中也發現,鄉公所在2017年曾舉辦日本東京、大陸雲南等地的旅遊參訪,曾煥彰涉嫌從旅遊招標中收受回扣,每次約10萬元,光是2014年到2018年間個人財產就暴增4000多萬,至於財產來源不明的部分,目前仍在調查當中。
▼伸港鄉第一公墓孝恩堂的第三納骨堂興建工程遭人檢舉有弊案。(圖/記者唐詠絮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