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腦工會理事長抗議不予復職 神腦:待法院認定

神腦國際企業工會理事長政國圖右)今到神腦公司抗議。(王揚傑攝)

神腦國際企業工會理事長陳政國(圖右)今到神腦總公司前抗議。(王揚傑攝)

神腦國際工會理事長陳政國去年5月遭解僱,經工會向勞動部提起不當勞動行爲裁決案,去年9月勞動部裁決解僱無效,臺北地方法院也裁定應讓陳政國恢復原職工作。今(3)日上午陳政國與勞工團體至神腦國際總公司前抗議,指神腦依法院要求給付薪資,但未讓陳政國復職且繼續上訴。神腦國際發佈聲明指出,陳政國因違法行爲不適資遣,與工會理事長身份或工會活動無涉,目前已進入司法審理,有待法院認定。

陳政國表示,目前法院的定暫時狀態處分是要求公司讓他回去工作職場,並給付薪資,依勞動事件法49條有保全程序,在法院主案未明確判決前,應給予勞工最基本的勞動條件與薪資,但神腦國際從去年到現在,始終沒有回覆他的職務,很難想像由國營事業轉投資的1間企業,可以不用遵守現行的勞動事件法。

聲援勞團指出,神腦公司須尊重勞工擁有的工作權,立即讓工會理事長陳政國回到職場工作,且應完整遵守勞動事件法的立法宗旨,勿繼續恣意妄爲、浪費國家資源

神腦國際稍晚發表聲明表示,前員工陳政國因違法行爲不適任資遣,陳員未依維修作業程序違規在先,卻又爲掩蓋其作業疏失,編造虛假客訴理由、僞造客戶簽名、勾串同仁提供虛假資料,甚至唆使客戶欺騙公司,且於罪證明確下仍不願承認犯行,公司迫於無奈始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終止勞動契約予以資遣,於法有據,與陳員是否具有工會理事長身份或有無參加工會活動全然無涉。

神腦指出,勞動部裁決認定有不當勞動行爲,公司對此深感遺憾,本件爭議目前已進入司法審理,有待法院認定,不應無端指摘本公司有違法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