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髮劑噴蔡丁貴!律師直言:有創意,但打壓「言論自由」

蔡丁貴說明被噴生髮水事件。(圖/記者屠惠剛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自由臺灣主席蔡丁貴9日出席蔣公陵寢潑漆一案記者會不料途中卻遭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全臺聯合會理事長鬍志偉及2名成員闖入,還朝着蔡丁貴噴灑生髮劑藉此表達不滿。對此,律師林智羣也在臉書上分享看法,強調胡志偉此舉與言論自由無關,「去鬧場、甚至進行攻擊,本身就是一個打壓對方言論自由的行爲!」

自由臺灣黨與獨派學生、律師9日上午在北社舉辦「慈湖潑漆暨遭拘提暨相關言論遭封殺」記者會,黨主席蔡丁貴也出席;不料在記者會舉行中,胡志偉與另外2名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突然闖入,先是拿着生髮水對天花板噴射,隨後瞄準蔡丁貴不斷噴灑,事後3人全遭警方依照《刑法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晚間裁定胡志偉以1萬元交保。

▼對蔡丁貴潑生髮劑的胡志偉(戴眼鏡者),遭依侵入住居罪移送,裁定1萬元交保。新黨發言人王炳忠也到臺北地檢署聲援。(圖/記者楊佩琪攝)

蔡丁貴表示,當時記者會中他坐在內側,突然3人闖入朝他噴灑不明液體,他當下並不清楚該噴霧是否有傷害性,加上事發突然,因此只能趕緊保護自己,遮掩口鼻眼睛,以求將傷害降到最低。雖然蔡丁貴事後不願提告,但北社卻認爲事發該處是他們的辦公室,不能放任隨意鬧事,因此堅決提出告訴。

針對此次「生髮水事件」,律師林智羣在臉書上表示,「這跟當年邱毅假髮被掀一樣有創意!」林智羣說,「依法論法,這不算是言論自由。言論自由是建立在『你說你的,我說我的』之上;而因爲對方主張跟你不一樣,就去鬧場、甚至進行攻擊,本身就是一個『打壓對方言論自由』的行爲!」

林智羣指出,也許有人會拿「燒國旗」、「潑紅漆」來做比較,「說那個可以,爲什麼這個不行?我說,所有政治性言論採取的行動,都是針對物,不能針對人,你可以燒國旗,不等於可以燒人,你不能用『打別人』當成自己表達意見的方式,言論自由是對抗政府的,不能作爲侵害他人身體權益合法化理由!」

※本篇全文獲律師林智羣同意授權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