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連環爆!要做個聰明的消費者

虞煥榮特稿

食安事件連環爆,繼大統長基、富味鄉引爆摻僞黑心油之後,上市食品大廠頂新味全南僑、統一等,又紛紛因部分產品出包而中箭落馬,這些廠家不得不在媒體鏡頭閃光燈下鞠躬道歉!食品商人說詞不外乎:標示疏失、作業疏忽等,就算上了法院,殺人嫌犯也多半會大喊冤屈,何況只是「小小的標示與內容物有些差異」,爲的都只是卸責。

本週緊接着是泡麪醬料包、混摻低劣茶仿冒高山茶的、有毒澱粉加工食品、乳源問題鮮奶、「不純殺頭」的蜂蜜,或是稍早也爆料過了塑化劑、有礙健康的色素、基改食物瘦肉精農藥殘餘等一堆食品危安事件……;消費買家要知道,這不是個案,是臺灣食品飲料業部分劣質奸商經營獲利的常態喔!

什麼還能吃呢?民衆怒喊:「我們的政府主管單位或人民監督團體平常在做什麼?」婆婆媽媽們罵道:「我們都不是念食品科的專家,哪個顧客又能看得出什麼產品是好的?是安全無慮的呢?」

工業局建立多年的FGMP標章農委會改了又修施行已久的CAS優良農產品標示、中央標準局的食品相關的標示規範都有,這些都是消費大衆選購時最最信賴的識別印記,在這波食安事件中,被立委、被議員被民衆罵翻了!政府及學界建立多年的信賴度又再次面臨最最嚴苛的考驗。

在此當下,如何做一個聰明的消費者?筆者以爲:有制度法令的標章仍是選擇的依靠,另一個是呼籲民衆依舊要挑選大品牌大商家;這些標章畢竟是制度、專家與商業機制下的產品,違反規定、任意冒用或竄改規範的廠商,就必須受到法令的嚴懲!

另一個部分是,如果自己是從事食品耕作、生產製造、加工、烹調、或是陳列販售的民衆,要深切記住:食品真的、也永遠都是「良心事業」,賣給民衆吃下肚的東西,必須是安全無虞的!要有「自己或自己的父母與子女天天吃都放心!」這樣的心態,來面對從事的工廠、餐廳、食品商鋪、零售賣店、或是直銷販賣。

早年的「小玉西瓜」、「綠牡蠣」等事件,電視畫面中農戶、商家或官員在鏡頭前「表演」,他們吃下被曝料的問題食品來博取信任時,消費者看到的多半隻是「作秀」般的印象;但要這些生產或販賣有食安問題的商人,拿這些食品天天餵養自己生的孩童或父母及自己吃時,這又是另一個做不做得下去的良心問題!

摻混工業酒精賣假酒的事件已不復見,因爲工業酒精喝下肚是「眼會瞎、人會死」的,刑責極重;在逐漸邁向已開發國家的臺灣,令民衆真正要耽心的是:微量的農藥、化學色素、基改食品、工業塑形劑、重金屬……等在人體內的長期累積。

食品廠家與消費大衆都必須認知:目前多數油品僞摻、化學速效醬油飲料包裝材質滲漏、烘焙食品添加等的食安紛爭事件,會造成直接立即的身體危害小,但長期食用的結果是:罹癌的比例增加、各種從孩童時期累積造成過動、思考障礙、行爲異常、或是其他官能症候等的醫療與社會問題益見升高,這樣的結果誰該負責呢?

政府及民意機構相關制度的建立與革新是責無旁貸的,全民的食安及健康是拿着大筆納稅人錢的「公僕」必須憑良心好好做!生產及制販業者,要待顧客如親人般的照顧,唯利是圖的結果不但是商譽掃地、也會重罰作牢的!

聰明的消費者,更要有正確的食安觀念,即是:萬一有問題,選擇有能力賠償的知名商號是對自己較有保障的。也要記住:分散食物的來源、儘可能選擇自然的、少加工的食品,對健康最好!還有:主動多問商家、經常反映給政府及民意單位,要求他們必須保證、改進,否則換掉,這樣積極的民意與輿論壓力,也都是消費者必須自己去做的必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