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聯制簡訊可否做爲犯罪偵查 司法院:由個案法官進行判斷

法院線上記者會林偉信翻 攝

司法院召開線上記者會說明遠距視訊審判方式,司法院再次重申,將持續中央防疫指揮中心反應,希望讓法警及司法第一線人員排入優先實打名單,以降低法院或監所疫情蔓延風險;另疫調使用簡訊實聯制可否做爲犯罪偵查,司法院表示,由個案法官進行判斷。

簡訊實聯制所取得的資料是否可以作爲犯罪偵查之證據使用?司法院解釋,必須由法官在個案中依具體情形加以判斷,或由立法機關做更精確的規範,司法院基於尊重審判獨立及國會職權,不便表示意見

司法院表示,去年全國收約337萬5910件,且其中有關於被告之人身自由,並有羈押期間限制,目前實體開庭檢疫隔離、限制活動社交距離人數降載、防護裝備,刑事審理視訊審判等問題,也因此司法院研擬視訊審判的特別法並經立法院審查三讀通過、實施。

依特別法規定,擴大遠距視訊包括電子傳送押票、延押裁定、處分書、一般文書,鬆綁席位、旁聽、服制轄區、宣示判決限制,增加停止審判事由錄影錄音存證、筆錄補行製作,但訴訟當事人權利選擇是否要遠距開庭。

視訊開庭法官要穿法袍法庭採用延伸法庭型、遠距型及混合型3種,開庭時需遵照審判長訴訟指揮,且司法人員要着法袍,參與視訊的當事人要衣着整齊。至於行政訴訟部分,由於已完成科技設備及遠距訴訟的修法並公佈實施,只需用新修正訴訟法就可配合防疫需求。

司法院發言人張永宏舉例國外視訊審判有發現家暴加害人被害人竟在同一個空間,因此他建議如果這種情況,建議可以到法院用不同的法庭進行視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