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物大管制 10月前有登才能賣!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食安風波過後,各界強烈要求衛生福利部應該管制業者標明食品添加物,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5日則宣佈,自今年10月1日起,食品添加物「有登才能賣」,販售業者需要經過審覈通過取得「登錄字號」,才能販售,否則將開罰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食品業者登錄平臺,已開放民衆業者查詢相關登錄資料。(圖/取自食藥署)歷經塑化劑、混充油等食安問題之後,食藥署今年4月24日公告「食品添加物業者應辦理登錄」,並要求食品添加物製造、加工或輸入業者,自103年5月1日起,應完成登錄,始得製造、加工或輸入。
食藥署今日更進一步指出,自103年10月1日起,食品添加物販售業者,應完成登錄,取得「登錄字號」,始得販售,「有登才能賣」,否則將開罰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目前食品業者登錄平臺(https://fadenbook.fda.gov.tw/)已開放民衆業者查詢相關登錄資料,食藥署提醒,食品製造及加工業者,應該要使用完成登錄之食品添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