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大宗地下匯兌124億 臺商涉洗錢罪遭判1年6個月
百億地下匯兌主嫌吳承霖於嘉義地方法院審理期間出庭。(廖素慧攝)
臺商吳承霖涉嫌經營地下匯兌,經手史上最大宗地下匯兌金額124億89萬餘元,31日嘉義地院一審宣判他涉犯《洗錢防制法》,判1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沒收未扣案的47萬元。可上訴。吳承霖尚有其他涉嫌《銀行法》、《洗錢防制法》案件審理中。
嘉義地院表示,今日宣判的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共有8個案號,包括田孝祖、吳承霖等人多達90名被告,本案僅限於田孝祖經營賭博網站,以及吳承霖爲田孝祖等人洗錢約8億的部分犯行宣判。
判決如下:田孝祖涉犯賭博罪判2年8月徒刑,洗錢罪2年6月、併科罰金8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8億元沒收。
吳承霖犯洗錢罪,判1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47萬2843元沒收。
嘉義地檢署2019年8月間查獲吳承霖、陳玟叡夫妻等7人,涉嫌集團化經營兩岸地下匯兌,2年間匯兌總金額約124億89萬餘元,依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吳承霖夫婦及其他成員。
他於法院審理期間曾坦承做地下匯兌,但否認涉及洗錢、組織犯罪,還辯稱大陸管制人民幣匯兌,幾乎所有臺商都需要用地下匯兌,很多臺商都委託他操作,匯率參照銀樓的行情,他與同夥人賺取中間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