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貴判決書 全案耗千萬公帑

黃圓映吸金198億,當時檢警調查扣約4億的鈔票山和黃金財物場景令人咋舌。(陳慶居翻攝)

黃圓映吸金案被害者近8000人,一審印製判決書花了149萬、郵資51萬元;二審花費360萬元,再加計2次更審費用,累計破千萬元,也因此最高法院只就法律爭執部分簡明敘述,判決書不到10頁,爲國家省下大筆公帑

對於判決書印製及寄收費用過高的問題司法院表示,要使用電子判決書,需要修相關的訴訟法,目前民事訴訟法研修委員會已將此一事項列爲議題討論,還未完成修法草案

本案苗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後,爲印製1600多頁的判決書花了149萬、郵資51萬;臺中分院審結後,爲印製2400多頁的判決書,印刷費花了210萬,郵資150萬,共計花費360萬,一、二審已花560萬。

後來最高法院兩次撤銷判決,臺中高分院二次更審,雖沒有再精算出金額,但以更一審及更二審判決書頁數推估,2次更審印製判決書及寄送給近8000位被害者,費用逾500萬,事實裁判書花費已破千萬。

最高法院刑事第七庭承審本案發現這個問題,法官在寫裁判書時,特別只就法律審的爭執、上訴要旨,簡明論述不採信的理由,最後判決書僅數頁,預估花費數萬元;但這起吸金198億元的裁判,不僅犯罪金額高,連判決書也是史上最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