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威全/小明無千鈞之重 何來量力而爲?

施威全/鹿港人,倫敦大學伯貝克法律學校博士,臺大建築與城鄉所碩士。曾發起反杜邦運動、從事東倫敦移民法律服務。

因爲人性自私,所以政府要堅守法治

尖峰時的捷運站,焦急的旅客無法同時擠上車廂,資源有限,誰可以先上車?國民優先原則?當然不是。先來後到依序排隊。

若撞見臺灣男性正強暴脅迫外籍女性,該幫誰?站在臺灣人立場協助強暴外籍女性?警察趕來,應該幫臺灣人對付外國人嗎?當然不是。

國民優先原則,通常是錯的。喬治城法律教授(David Cole)討論外國人是否與美國人享有同樣的憲法權利時,他檢視美國憲法與相關判例,認爲外國人一般而言,與美國人同樣受法律保護,當涉及他們的自由、生計與財產時,外國人有權得到公平程序的對待。

所以國人優先不是鐵律。在忙碌的急診室裡,有外勞,有臺灣人,誰該先看醫生,醫師疲於奔命的情形下,以傷勢嚴重爲優先,而不是考量國籍

臺灣疫情緊張,如同忙碌的急診室,資源有限,誰先誰後,誰可以受到照護,誰該被排除,這條界線該如何畫,醫師以專業評斷,依需要而定,國籍絕對不是首要的分類標準。父親是中華民國國民,媽媽陸配小明,沒有中華民國戶籍但有居留權,他是臺灣居民,有權進入臺灣。疫情指揮官陳時中卻說「國人優先量力而爲」,所以小明不能回臺。這是安撫網路上羣情激憤的政治語言,不是專業判斷,而且侵犯中華民國國民的權益

▲小明回臺從醫療考量變成政治考量。(示意圖/123RF)

小明,這類的例子或許樣態多元,但人數極少。小明和臺商、陸配都一樣有權回臺,但人數與臺商相比,即使用最寬鬆的算法,真有回臺需求的還不到臺商總數的萬分之二,何況不是每個小明都染病風險高。小孩子的旅遊史單純,不像爸爸會應酬、出差談生意。爸爸可以回來,小明不行;跟爸爸風險類似的一萬個人,臺灣境管沒關門擋人,但只有萬分之二的小明,政府閉門而拒。這是醫療專業考量?對嗎?

小明本來不會是個議題,小明本來就有權回臺,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口中的小明並不是一直在大陸生活的小孩,而是已經取得居留權的小孩,在臺灣上學、生活,年節探親而人此時在大陸。當陸委會談到小明時,談的是既有的政府規定,膝蓋式反射性思考的網民誤以爲是新開放措施,好像將有蝗蟲涌入國境大門,網民大量留言灌爆民進黨政治人物們的臉書。真正搞亂了防疫秩序的蝗蟲是網民不是小明。

爲了擋住網民,陸委會先自打一次嘴巴政策急轉彎,設定了小明回臺的條件,例如父母都不在小明身邊。這宣佈看似緊縮但實質上幾乎不影響小明權益,因爲,實際上會有那個需要返臺的小明,爸爸、媽媽都不在身邊?陸委會忍辱負重、兼顧法治,還是無法平息網民。

於是蘇貞昌院長上場了,相較於曾當過陸委會主委而嫺熟兩岸關係的蔡英文總統,蘇的政治敏感度凌駕專業思考,他脣快舌利,蔡英文再有道理每次都拿蘇沒輒。蘇、蔡碰了面,然後府院齊拍版定案,政策再度大轉彎,而且是迴紋針。如何對外宣佈?當此時刻,也只有陳時中因爲聲望正高、百毒不侵,才能迴紋針,幫陸委會擋些子彈。否則這宣示從陸委會嘴巴說出,內行人會嘲笑不專業。陸委會也得保持縱深,留下日後與中共交手的餘地,以免以後見面尷尬。

陳時中口中說出了「國人優先」,違反醫療專業。他只是照着高層定調的劇本照稿講,他不懂大陸政策的專業與複雜,他念的是與醫療無關的稿子,所以纔會國籍、戶籍都講錯,搞不清楚兩岸人民不以國籍而分,是依戶籍而分,而且依照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關係條例,大陸居民也是「國人」,只是沒臺灣戶籍,拿的不是中華民國護照。

大疫來臨,當然是優先考量防疫能量,然後以法治爲原則而施行。但陳時中被迫說出「國人優先量力而爲」時,上述的原則都被破壞了。

小明進來就會衝擊防疫能量?所以只好割捨?臺灣政府沒這麼脆弱。別說小明,就算是臺商,面對可能的疫情,政府本就有應變計劃,包括哪些病牀,萬一真不夠時,在危機處理時可以迅速轉爲負壓病牀。我任職陸委會時,賴幸媛主委主政,陸委會就曾針對可能爆發的流感疫情,萬一臺商與眷屬大量回來的情境推演,將需求提給各相關機關,政府連隔離地點等都有計劃。這些計劃不會無故消失。何況,幾個小明而已,還沒嚴重至此。所以「量力而爲」,字面上看似沒錯,但小明沒有千鈞之重。

▲陸委會剛宣佈小明回臺,隔天下午陳時中就出來收回政策。(圖/記者林敬旻攝)

小明也好,小明的爸爸也罷,都不是臺灣的負擔,都是政府有義務面對的課題。臺灣在陳水扁總統時代,中國大陸成爲我們最大的貿易伙伴,是臺灣自己要與大陸做生意,大量臺商在大陸,不是今天才發生,臺灣的產業與服務業長期依靠臺商。不該臺灣賺錢時靠臺商,大難來臨就說你們活該去大陸工作。

網路名人廣告小妹與智羣律師等人,以內行人姿態揣測爲何小明保有大陸戶籍,沒有臺灣戶籍,用「騎牆派」指控小明家人享受兩岸雙邊的福利。他們只看到權利沒看到義務。用臺灣健保,就得繳健保費;在臺灣生活,就得納稅。罵人騎牆派的只挑好處講,忽略了跨境生活,好處壞處都一堆,非常細瑣,難道政府的防疫工作得考量這些雜雜碎碎?小明與家人有沒返臺的權利,要談法律。

可惜陳時中被迫的宣示,也破壞了法治。當此疫情,按照既有規定,以居留權的有無來決定能否回臺,防疫本來可以有秩序地進行。現在這條回家的界線若以國籍爲劃分,真實行起來,秩序亂了。外配與陸配,有許多和小明一樣,有居留權而沒有中華民國國籍或戶籍;外商派駐臺灣的管理階層和家人,也是一樣。小明不能回臺,那他們呢?陳時中總不能雙重標準,畫了一道界線以後,又說這條線可以容許例外狀況,有萬分之九千九百九十八的人都算是例外。

小明不能回臺,更涉及到小明爸爸的團聚權,這點前總統馬英九說的沒錯。2008年監察院調查報告便明文揭示此項人權:中華民國國民的外籍家人若不能來臺,傷害了該國民的權利。輿論上林智羣律師等人質疑,問說團聚爲何不能在大陸團聚,非得在臺灣團聚。林律師要不要對2008年時被迫夫妻分離的臺灣女性們說,你們有權與外籍夫婿團聚啊,只是不能在臺團聚,你們可以在國外團聚。林律師沒搞清楚,只能在境外團聚,不能在臺灣團聚,就是傷害團聚權。

▲馬英九呼籲讓陸配子女回家。(圖/翻攝馬英九臉書)

事情癥結,如同政大法律系教授廖元豪所說:「醫療資源有緊急到不讓臺商或親屬回來嗎?如果還不到這種緊急地步,那一直害怕醫療資源不足的話就是空洞的恐懼,不足以發動限制人民權利的措施。」不管這個人民是小明,還是小明的爸媽,返鄉權利都不該被限制。

臺灣疾管單位不是一向都臣服於民粹輿論的。前衛生署長楊志良日前撰文說,防疫最怕爛嘴和酸民,他指出「2010年的在野黨,及不具醫療衛生背景卻胡說八道的『爛嘴』,特別是鄭姓『爛嘴』,差點讓H1N1疫苗接種破功。」所謂爛嘴就是鄭弘儀。當時境管局面對鄭弘儀的胡說八道,曾挺身爭辯。現在是社羣網路時代,人人都是鄭弘儀,今日的疫情中心,處境比2010還艱難,但難道面對鄭弘儀們,就只有政治操作?專業退位?

當千萬人都高舉右手喊希特勒萬歲時,要當那位雙手抱胸、不盲從的人,的確須要勇氣。但剛大贏總統選舉的蔡英文總統,其實有足夠的政治資本,擋住蘇貞昌,擋住民粹逆流。她再加上目前百毒不侵的陳時中,本來有機會在關鍵的歷史時刻,並肩告訴臺灣民衆:

如果我小孩染病,我會害怕,當然希望他得到最好的照顧,希望別的小孩不要佔了醫療資源。因爲愛小孩,所以我自私,其他小孩的家長,也會是一樣的想法。所有的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小孩得到最好照顧時,政府該如何因應?誰先誰後該怎麼辦?政府該堅守的界線就是法治原則。在法治原則下,小明該回臺。

沒有人應該爲他的認同道歉,國籍與處所不是道德的枷鎖,這幾個目前都活蹦亂跳的小孩子,是我們的小孩,有一天,他們會是中國大陸的工程師,也可能當上臺灣的立法委員,照顧他們的義務,如果政府逃避了,我們憑什麼讓人民對臺灣抗疫的能力有信心?

大選剛過,許多民進黨立委們文宣上「莫忘初衷」的大標還未褪色,特別是那些曾參與社運學運的政治人物。舉起手摸摸自己胸膛,心臟是否仍跳動?正義的血是否仍沸騰?自己初衷是什麼?不可否認,政治是妥協,政治是與魔鬼打交道,常要犧牲原則換得生存。

從黨外到民進黨執政,不可避免必須以族羣主義召喚臺灣人的團結。但你們也生存夠久了,獲得的利益也巨大,能不能就這麼一次,一次就好,莫忘初衷。不用講什麼人道,也不用講什麼左派右派,只是在族羣主義與最基本的法治原則間,這麼簡單的命題裡,做出對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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