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作俑者建商 竟只罰住戶
議員王欣儀指出,市府未考量現實狀況,又沒有完整配套,強硬執法一定會面臨很大阻力。議員林國成也認爲,市府執法應再緩一緩,雖然市府在法令上沒有錯,但應該要兼顧情與法,不能理解市府爲何這麼急着要開罰,應該再給住戶多一些時間改善。
住戶羅先生說,當初購屋時根本不知道不能做自用住宅,今年3月收到北市都發局來函要求改善,造成相當大的困擾,四處陳情求助還是沒辦法解決,一家人只好搬家;另名住戶則抱怨,商業宅不像外界所說比較便宜,建商還稱住商合一沒有問題,現在市府拿出法令,住戶站不住腳,無奈自認倒楣。
面對不滿,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表示,大彎北段在都市計劃明確詳載不得作爲住宅使用,市府已經過多次非常嚴謹的討論,決定依法執行。
至於爲何不開罰建商,都更處建管科長林玄理解釋,依法是對行爲人開罰也就是住戶,建商不是違規行爲人,所以不必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