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14萬元假茅臺致顧客中毒反誣掉包 市監所突擊檢查遭活逮

花14萬買茅臺酒竟是假貨長沙酒商(右)反誣消費者易姓女子(左)掉包意圖敲詐,市監所突擊商檢遭活逮售同款假酒。(圖/東網

長沙市商品監管部門突擊檢查時發發現同款假酒仍在涉事店中持續販售。(圖/東網)

湖南長沙市一名易姓女子,近日以約3.2萬元人民幣(合臺幣14萬元)購買12瓶茅臺酒飲用後卻發生急性酒精中毒,送院治療。易女懷疑買到假酒,與賣酒商家交涉卻卻遭否認。長沙市監管部門隨後突擊檢查該店,卻在貨架上檢獲相同包裝的茅臺假酒,老闆仍辯稱該酒是回收所得,有時難免失手。

據《東網》報導受害人易姓女子表示,她在今年11月15日和18日,於該間酒匯店分別買了2箱茅臺酒,並在18日開啓飲用。當日她才喝一杯半左右,不久即出現腹痛、嘔吐症狀,經醫生診斷爲急性酒精中毒。易女隨即致電茅臺生產廠家要求賠償,廠方人爲女士鑑定涉事酒品,卻確認其所購得的兩箱茅臺均爲假冒。

報導表示,易女事後偕友人售假店方對質,酒匯老闆承認易女曾在店內買酒,惟因收據上未有註明商品編號,質疑易所持有並飲用的茅臺並非原裝酒品,更反指對方把酒掉包,指責易女「居心叵測」。被問及爲何不註明茅臺編號時,老闆表示因易女沒提出要求,於是便沒寫;惟易女表示有叫商家填寫編號,但當時老闆表示「從來不抄編碼的」。

女見交涉無果,遂向長沙雨花區市監所投訴。當局隨即派人到該店搜查,卻再搜出2瓶假茅臺酒。老闆辯稱該酒是2016年回收所得,自己並非專業人員,不能確保萬無一失。當局隨後要求老闆出示售酒予易女的單據,惟老闆卻表示「現在拿不了」,藉口拒絕出示。市監所人員表示,目前尚在等待酒品鑑定結果,一旦證實是假便會正式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