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逾20億元 陸企中國華電原總經理雲公民一審認罪

2021年4月29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總經理公民受賄一案。(人民日報

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報導,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4月29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前總經理雲公民受賄一案。經查,雲公民認罪受賄逾4.68億元(人民幣,下同,約合新臺幣20.26億元),全案將擇期宣判

據報導,長春市人民檢察院起訴被告雲公民,於1992年至2016年8月間,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伊克昭盟盟長、盟長、盟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書記、省委副書記,前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副書記、董事長,前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有關單位個人企業經營工程承攬以及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6866億餘元。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云公民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雲公民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和各界羣衆20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據瞭解,今年元月29日,號稱擁有100名情婦、受賄17.88億餘元的58歲「中國第一貪官」、中國華融黨委書記兼董事長賴小民,因受賄罪,遭天津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一審死刑原判決,經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當天被執行死刑。媒體指出,像賴小民這種涉及貪污卻沒有緩刑的死刑判決(死緩),在中國很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