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3.0終於來了!觀光業「3個月最多補6萬薪」 即起可申請

國際旅客不來,導遊領隊沒生意接。(圖/記者李宜秦攝)

記者李宜秦/臺北報導

終於等到了!交通部觀光局今(14)日公佈,紓困3.0補貼方案即日起受理申請,實施期限爲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分別補貼綜合、甲種旅行業、觀光旅館業、旅館業給予僱主薪資費用之4成補貼,最高2萬元,另針對導遊領隊人員,補貼生計費用負擔,每月1萬元,連續補貼3個月。

觀光局表示,國際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嚴峻,國境尚未解封,造成出團接團旅行業、以接待商務旅客爲主之都會型旅館及導遊、領隊人員仍面臨極大衝擊經營困境未見紓緩,爲協助從業人員生計,因此今公告第3波紓困補貼方案,並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觀光局表示,本波紓困3.0補貼方案實施期限自109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分別補貼綜合、甲種旅行業、觀光旅館業、旅館業給予僱主薪資費用之4成補貼,及導遊領隊人員補貼生計費用負擔。

▲近日觀光市場僅靠國旅客人支撐。(圖/記者李宜秦攝)

一、 交通部觀光局補貼旅行業薪資費用實施要點:(一)薪資費用補貼:依實際在職且未採勞動部減班休息補助方案之員工人數計算,申請日前30天內給付員工之薪資爲基準,補貼每人每月薪資4成,最高2萬元,共3個月。

(二) 補貼對象應檢附下列文件本局申請撥付補貼款申請表、總員工人數清冊(應含姓名連絡電話及薪資等資料)、薪資證明投保勞工保險資料、領據、存摺封面影本、切結書。

二、交通部觀光局補貼導遊及領隊人員生計費用實施要點:(一)導遊及領隊人員於108年1月1日至109年4月16日止,曾執行接待或引導來臺觀光旅客旅遊業務或引導出國觀光旅客團體旅遊業務8團以上,或總天數40天以上,且於補貼期間內未任職旅行業者,每月補貼1萬元,連續補貼3個月。

(二)補貼對象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局申請撥付補貼款:補貼款撥付申請表、有效導遊或領隊人員執業證影本、相關帶團證明、領據(連續3個月)、存摺封面影本、切結書。

三、交通部觀光局辦理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員工薪資補貼要點:(一)108年7至12月接待非本國籍住客人次達1,000人次以上,且佔總住客人次5成以上,且申請補貼日前1期或本局指定期營業銷售額稅額申請書(401)之合計營業額去年同期減少比率達5成以上之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者,補貼每人每月薪資40%,最高2萬元,共3個月。

(二)申請員工薪資成本補貼之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申請書、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或旅館業登記證影本、申請日前最近3個月之勞工保險投保人員名冊、員工薪資清冊、領據、指定匯款帳戶存摺影本。

這波紓困補貼盼透過持續補貼僱主薪資成本及相關人員生計費用,留住觀光產業人才,穩定觀光產業就業環境,維持基本動能,協助觀光產業度過此波全球性之產業困境及衝擊,俟疫情緩和後,能迅速展開各項觀光旅遊活動及營運。有關觀光產業紓困3.0方案各項要點、申請表格及詢問窗口,可至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網(網址:https://www.taiwan.net.tw/)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