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部約聘人員月薪6萬元引爭議 藍委質疑破壞文官制度

數位部約聘人員月薪6萬元引爭議。圖爲數位發展部。(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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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的數位發展部約聘僱人員平均月薪達6萬元引發爭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蘇俊榮今天強調,資安人才必須開出較高待遇才搶得到人,其他人員薪資就沒有這麼高。不過國民黨立委林思銘認爲,這樣的待遇比同樣具有專才公務員待遇還高,質疑破壞文官體制。要求給薪標準應制度化。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蘇俊榮、銓敘部長周志宏等人,就「改善政府約聘僱人員職場安全及合理薪給」進行專案報告及備質詢。

林思銘質疑,數位發展部明年預算約計217億9500萬元,編制員額256人,約聘僱人員目前暫列25人,平均月薪6萬多元,這還不包括獎金,不僅高於其他部會約聘僱人員待遇,也比多數一線警察平均月薪4.5萬至5萬元還要高。

蘇俊榮迴應表示,數位部約聘人員分爲三個部分,其中部本部要聘用24位、數位產業署17位、資安署44位,總共85位,但截至9月底,找到的聘用人員,部本部只到9位、數位產業署編17人目前11人,資安署編44人只到2人,共計22人,加上原有移撥的3人,共計25人。

他強調,這幾年整個市場的供需有資安證照,資安專業的人很不容易找,資安署找聘用人員,編了44人卻只有2人進來,代表整個市場願意進來的很少,假如沒有與民間適當的合理待遇差距,根本請不到人。

但林思銘認爲,目前具有相當能力經過國家考試進來的公務人員,薪資也才7萬多,但數位部約聘僱人員一進來連同獎金就有7萬元以上,還不需要經過辛苦的國家考試,只有經過長官面試,「這樣不是破壞文官制度嗎?」

蘇俊榮解釋,平均月薪6萬多元的主要是資安署人員,像是數位產業署約聘人員待遇就不可能那麼高,大約是4萬至5萬元左右,至於資安署約聘人員待遇較高是因爲資安人才民間都在搶,而且要有相關工作經驗跟證照,如果只是大學剛畢業的起薪就沒那麼高。

林思銘認爲,數位部約聘人員待遇偏高,這種作法是變相鼓勵政府機關大量去用沒有經過國家考試的約聘人員,要求銓敘部對於相關單給約聘人員給薪標準要更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