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流區人民自己的“陽光救助”定點醫療機構來啦

“陽光救助”

定點醫療機構

@雙流人

我們終於擁有自己的

“陽光救助”定點醫療機構啦啦啦……

根據成都市衛健委通知,自2024年4月18日起,雙流轄區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陽光救助”工作由雙流區精神衛生中心(區四醫院)承擔,現在讓我們帶您瞭解一下具體情況吧。

雙流區“陽光救助”定點醫療機構

信息公示

機構名稱:成都市雙流區精神衛生中心(成都市雙流區第四人民醫院)

地址:成都市雙流區怡心街道荷韻北路333號

責任區域:雙流區實際管轄的5個街道、4個鎮(東昇街道、西航港街道、怡心街道、九江街道、黃甲街道、黃水鎮、黃龍溪鎮、永安鎮、彭鎮)

聯繫電話:17208291191

服務時間:夏季(8:00-12:00 14:00-17:30),冬季(8:30-12:00 13:30-17:30)

“陽光救助”免費住院治療

政策介紹

爲切實做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成都市多次優化出臺“陽光救助”政策,旨在加大患者救助力度,優化救助流程、提高救助標準,努力提高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生命質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一、救助對象

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礙、偏執性精神病、雙相(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等六種嚴重精神障礙的確診患者。符合《精神衛生法》第三十條第二款第二項情形並經診斷、病情評估爲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不限於上述六種疾病。

(一)常規救助對象

具有成都市戶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證》,經衛健部門指定的精神衛生專業機構診斷確診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

(二)高風險救助對象

危險性評估3級及以上患者、公安出警高風險患者、我市公安在管肇事肇禍患者。

二、住院治療

(一)實現嚴重精神障礙患者 100%享有基本醫療保險;

(二)符合條件的,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免費住院治療,免費住院時間最長可達90天,免費治療金額最多達25620元。

備註:肇事肇禍患者免費住院治療不限次數。

三、生活補貼

救助對象住院期間生活費補助(包含住院期間伙食費、衛生費、生活用品費等)40元/日/人。

四、申請程序

填寫《陽光救助申請表》,持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診斷意見書》及其他必要資料,交由屬地鎮(街道)審覈後上報備案,備案後屬地鎮(街道)發放“陽光救助卡”。救助對象憑“陽光救助卡”和“社會保障卡”到定點醫院接受陽光救助免費住院治療。

如果您對政策尚有不解之處,歡迎撥打定點醫療機構聯繫電話 17208291191,或諮詢屬地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精防醫生。

審覈:娜姐

主編:敏兒編輯:陽陽

供稿:雙流區衛生健康局 疾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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