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代繳納第三方支付專法 年底前報行政院

▲對於第三方支付專法適用範圍的擴大,經濟部商業司長遊瑞德表示支持。(圖/記者林信男攝)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經濟部商業司表示,已完成「非金融機構電子商務支付服務管理條例草案」(第三方支付專法)的研擬,水、電費公用事業代收轉付服務,確定納入專法中,草案年底前就會送交行政院

「非金融機構電子商務支付服務管理條例草案」內容,共計5章、45條條文規範重點包括支付服務定義經營資格資本額門檻及兼業限制、儲值上限、支付款項保障與運用身分認證與資料保存義務等。

商業司指出,已將水、電費等公用事業代收轉付服務納入專法,不過其他類型線下交易,主要以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作爲法源依據,若納入第三方支付專法,恐出現兩法競合問題

商業司強調,「非金融機構電子商務支付服務管理條例草案」仍以線上交易,作爲規範範疇,線下交易由於須考量洗錢防制,因此還要進一步瞭解。

在儲值服務上限金額方面,商業司說,仍維持在3萬元,目前專法草案並沒有規範商品,或服務交易上限,但未來可視情況再做調整

經濟部長張家祝日前說明,對於第三方支付擴及公用事業費用代繳一事,在專法草案送入行政院後,經濟部還會再和相關部會討論,尤其金融主管機關意見非常重要,雖然主管機關是經濟部,但也不能忽視金融主管機關在金融監理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