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3000元和朋友妹妹性交易 渣男先給1000爽完就閃了

▲渣男嫖朋友妹還不給錢。(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林姓男子得知好友的14歲妹妹沒有錢,竟慫恿對方賣淫,並介紹自己的黃姓友人客人,說好以3000元爲代價性交易,但完事後卻只給1000元,氣得少女哥哥哭訴才曝光林男被依媒介使少年爲有對價性交行爲罪判處1年徒刑,而黃男則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3月徒刑,均宣告緩刑。

據判決書,21歲林姓、19歲黃姓男子認識少女與她的哥哥,也都知道少女未成年,竟在聽說對方沒錢後心生歹念,拿出1000元利誘和黃男性交易,說之後會再給2000,去年7月19日黃男便和少女在旅館發生性關係

由於2男事後並沒有給錢,因此雙雙挨告,法院審理時,法官痛斥兩人所爲對少女身心發展造成不良影響,敗壞社會風氣,考量認罪、有悔意,且與少女及其母親和解,賠償合計60萬元,分別給予緩刑3年及2年,並均接受12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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